下力解放思想 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
2009-01-14 10:07: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晓东
在“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基层法院要在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四个方面开展大讨论的基础上,把着眼点放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创新法治理念,把握正确方向。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通过办理案件来实现的,整个办案过程必然是紧贴社会大局,紧联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及各阶层的正当权利及利益。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集中教育,已为法官定准政治方向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联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引导法官把方向定位在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上,定位在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上,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要把坚持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作为重要政治方向,牢记司法权的本质和来源,真正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的问题,在工作中牢牢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以高度的党性观念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立场,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思考和谋划法院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司法为民,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改善司法环境,加强司法保障,维护司法权威。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高素质的司法者是关键。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科学把握“三个至上”的内涵,结合新时期法院工作特点、法官队伍现状,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效果,着力提高司法能力。特别是要联系“三个至上”的新要求,下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决策水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联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下力推进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应对复杂问题和局面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公平正义的理念和为民服务的情感意识,提高公正执法,和谐办案的水平;联系法官队伍面临的新挑战,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坚持以制度促学习,以学习促审判,努力提升法官的理论素养和执法技能,重点教育法官树立高尚的人格,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分止争,社会和谐。
三、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司法公信力的提高靠司法行为的规范。建立完善的司法监管长效机制,是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司法为民的有效措施。当前,要按照“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原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调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建立全面、综合、科学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重点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精细化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以案件流程管理为平台,以司法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奖惩激励为保障,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案件质量管理,落实司法绩效管理,形成层级监管、流程监管、质量监管、绩效监管的监管机制;以效能建设为重点,推行队伍精细化管理,建立法官执法业绩档案,将业绩档案资料作为法官个人年度工作考核、评先授奖和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形成在竞争中选人、在激励中用人、在考核中识人、在制度中管人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以确保司法公正为落脚点,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扩充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干警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执法为民,积极开展爱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活动,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尽力为民解难,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一、创新法治理念,把握正确方向。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通过办理案件来实现的,整个办案过程必然是紧贴社会大局,紧联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及各阶层的正当权利及利益。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集中教育,已为法官定准政治方向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联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引导法官把方向定位在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上,定位在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上,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要把坚持中国特色司法制度作为重要政治方向,牢记司法权的本质和来源,真正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的问题,在工作中牢牢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以高度的党性观念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立场,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工作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思考和谋划法院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司法为民,在党的领导和支持下,改善司法环境,加强司法保障,维护司法权威。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高素质的司法者是关键。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科学把握“三个至上”的内涵,结合新时期法院工作特点、法官队伍现状,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效果,着力提高司法能力。特别是要联系“三个至上”的新要求,下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决策水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联系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下力推进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应对复杂问题和局面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法官公平正义的理念和为民服务的情感意识,提高公正执法,和谐办案的水平;联系法官队伍面临的新挑战,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坚持以制度促学习,以学习促审判,努力提升法官的理论素养和执法技能,重点教育法官树立高尚的人格,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观念,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分止争,社会和谐。
三、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司法公信力的提高靠司法行为的规范。建立完善的司法监管长效机制,是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司法为民的有效措施。当前,要按照“三个至上”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原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调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建立全面、综合、科学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重点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精细化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以案件流程管理为平台,以司法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奖惩激励为保障,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案件质量管理,落实司法绩效管理,形成层级监管、流程监管、质量监管、绩效监管的监管机制;以效能建设为重点,推行队伍精细化管理,建立法官执法业绩档案,将业绩档案资料作为法官个人年度工作考核、评先授奖和晋级晋职的主要依据,形成在竞争中选人、在激励中用人、在考核中识人、在制度中管人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以确保司法公正为落脚点,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扩充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干警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强廉洁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执法为民,积极开展爱民、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活动,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尽力为民解难,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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