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结合” 强化队伍建设
2019-07-11 15:45: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苏根荣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各项工作良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政治建设为总抓手,以正风肃纪为切入点,始终坚持“四个结合”,促进法院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推动“争创一流”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引领与激励相结合,激发队伍昂扬斗志
抓好方向引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民主生活会质量,增进班子成员相互了解和沟通,促进班子团结统一。经常关怀激励。出台奖励办法,制定慰问干警制度,开展“温情家访”活动,让干警家庭感受组织关怀。通过各种形式找准和分析争创一流的优势和短板,形成“争创一流,我能我行”的思想共识。
二、坚持防控与惩戒相结合,消除队伍腐化隐患
完善防控监督机制。运用现代管理理念,采取“分岗确权、分险设防、分级监管、分类管理”的方法,针对司法腐败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盯牢握有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等重要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管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在财务现金管理上,实施多人会签制度;在公车使用上,建立公车记录保养维修档案;在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战略,与厦门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举办法官论坛、邀请专家授课,对干警和聘用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中心、国家法官学院参加轮训;组织干警到先进法院跟班学习。2017年以来,共组织干警外出培训、学习考察200余人次,2019年已邀请2名教授前来授课。
强化学习成果转化。要求每位外出学习培训的干警总结分享学习心得,提出成果转化措施。举办庭审大练兵、速录大比拼、学习成果大展示等活动,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
三、坚持考核与选用相结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严格督查考核。采取“一周一问”方式,对超审限、庭审直播率和裁判文书上网率低的部门,逐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采取“对标作战”方式,每周对各业务庭法官结案率进行排名,对于长期处于末位或达不到全院平均结案率的法官,启动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负面清单。建立年终考评廉政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工作纪律、办案有瑕疵等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统一评选标准。将提拔、晋升、评优、评先与工作业绩挂钩,做到一把尺子量长短。
四、坚持教育与熏陶相结合,培育司法核心价值观
坚持正面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建+司法为民”等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甘祖昌故居、红旗渠干部学院、雷锋纪念馆、廉政场馆等教育场所,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干警争做合格党员和良心法官。
注重文化熏陶。在办公室、审判楼、走廊等,悬挂以崇法、厚德、敬业、为民为主题的标语和廉政格言警句,建成集法理、法规、名言、典故于一体的100余米长的文化长廊。通过将法治元素、法院符号、廉政文化、道德文化融入灯柱、走廊、影壁、围墙等载体,让干警每天置身于“德风沁人、廉韵激荡”的浓厚氛围中,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政治修养、廉洁意识、法治观念和道德操守。
(作者系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院长)
一、坚持引领与激励相结合,激发队伍昂扬斗志
抓好方向引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民主生活会质量,增进班子成员相互了解和沟通,促进班子团结统一。经常关怀激励。出台奖励办法,制定慰问干警制度,开展“温情家访”活动,让干警家庭感受组织关怀。通过各种形式找准和分析争创一流的优势和短板,形成“争创一流,我能我行”的思想共识。
二、坚持防控与惩戒相结合,消除队伍腐化隐患
完善防控监督机制。运用现代管理理念,采取“分岗确权、分险设防、分级监管、分类管理”的方法,针对司法腐败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盯牢握有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等重要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管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在财务现金管理上,实施多人会签制度;在公车使用上,建立公车记录保养维修档案;在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战略,与厦门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举办法官论坛、邀请专家授课,对干警和聘用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中心、国家法官学院参加轮训;组织干警到先进法院跟班学习。2017年以来,共组织干警外出培训、学习考察200余人次,2019年已邀请2名教授前来授课。
强化学习成果转化。要求每位外出学习培训的干警总结分享学习心得,提出成果转化措施。举办庭审大练兵、速录大比拼、学习成果大展示等活动,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
三、坚持考核与选用相结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严格督查考核。采取“一周一问”方式,对超审限、庭审直播率和裁判文书上网率低的部门,逐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采取“对标作战”方式,每周对各业务庭法官结案率进行排名,对于长期处于末位或达不到全院平均结案率的法官,启动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负面清单。建立年终考评廉政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工作纪律、办案有瑕疵等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统一评选标准。将提拔、晋升、评优、评先与工作业绩挂钩,做到一把尺子量长短。
四、坚持教育与熏陶相结合,培育司法核心价值观
坚持正面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建+司法为民”等活动,组织干警参观甘祖昌故居、红旗渠干部学院、雷锋纪念馆、廉政场馆等教育场所,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干警争做合格党员和良心法官。
注重文化熏陶。在办公室、审判楼、走廊等,悬挂以崇法、厚德、敬业、为民为主题的标语和廉政格言警句,建成集法理、法规、名言、典故于一体的100余米长的文化长廊。通过将法治元素、法院符号、廉政文化、道德文化融入灯柱、走廊、影壁、围墙等载体,让干警每天置身于“德风沁人、廉韵激荡”的浓厚氛围中,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政治修养、廉洁意识、法治观念和道德操守。
(作者系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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