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快执涉灾区民工案件 主动送款情暖民心
2008-06-27 15:21:02
民工拿到钱后连声感谢法官
     中国法院网讯 (高旭 杨金忠)  5.12汶川大地震伴随着大半个中国的震动,刺痛了所有人的心,全国上下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中,捐款、捐物、献血等自发行为不断涌现。6月27日上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区政府等单位协调,迅速执行回案款并亲自将4万多元的现金递到来自四川灾区打工者手里。

  本案中,原告李某等人诉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建筑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等人系来自四川绵阳地区,2002年来北京打工者,2006年,李某等人与门头沟区某建筑单位订立设备买卖合同和劳务雇佣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该单位改制和变更企业法人代表,拖欠的4万多元货款和劳务费也一直未给付。2007年5月,李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货款、劳务费及违约金4万多元。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的协议:被告于2007年底前给付李某等人4.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等人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但是其借故推托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下,李某等人于2008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该单位一直借公司改制、领导换届了,需要交接和慢慢对帐,迟迟不能履行。而来自四川的李某等人需要用钱帮助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而且急于回家重建家园。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单位做工作、并与其上级单位和区政府等单位协调,敦促被执行人尽快支付4万多元的欠款。

  法官的多方努力,得到被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所有欠款拿到法院。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亲自将4万多元的现金递到申请人的手里,并传达了大家对灾区人民不断的关怀和问候。拿到钱的申请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现在我们那里正在重建家园,很需要钱,感谢法官这么快将钱送到我们手里。”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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