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灾区 岚山法院快执涉灾区民工讨薪案件
2008-06-19 15:21:36
     中国法院网讯 (李普金 刘建华)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踊跃为灾区捐款28410元,并在短时间内快速执结了一起涉灾地区7名民工讨薪案件。

  2007年6月10日,四川籍民工陈某等7人受雇于河北某建筑公司在日钢公司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河北某建筑公司拒绝支付陈某等人劳动报酬50.16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陈某等人向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河北某建筑公司支付他们应得劳动报酬。

  该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开辟涉灾区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依法判决河北某建筑公司赔偿陈某等7人劳动报酬款50.16万元。但河北某建筑公司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并逃避执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后,岚山区法院及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行专案小组,3次远赴河北,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2008年5月底,在专案小组的苦心排查、耐心寻找下,终于查找到执行人河北某建筑公司。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最终接受了和解协议,积极配合办案人员,主动以各种方式将这笔劳动报酬款筹措到位,并通过银行汇至法院指定帐户。目前,由于申请执行人陈某等人赶回四川老家,该院正积极想办法将这50余万元欠款及时交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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