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师中院特事特办 为灾区民工执回4万"救命款"
2008-06-17 15:05:26
     中国法院网讯 (崔建民 张伟森 刘君)  6月16日,川籍民工刘海军眼含热泪,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温发锁手中接过执行回的案款四万元。对于刘海军来说,这笔案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是他们返回四川灾区老家的“救命钱”。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地震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六师中院领导高度关视地震灾情。当得知申请执行人李海军等来自四川受灾区,他们日夜挂念家乡亲人的安危,急于回家探望,但因拿不到案款而无法早日返乡时,温院长要求执行庭立即采取行动,特事特办。主管领导赵文晋、执行庭庭长米建平多次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工作,终将四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李海军拿到返乡的案款时,连声对温院长说:“谢谢,谢谢你们。地震发生后,我们为家乡的亲人担心,是人民法院帮我们尽快执行回了‘救命钱’,让我们能早日返回四川老家,和亲人团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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