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创造性地做好法院工作
2007-12-04 13:35: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少南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而扎实奋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市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把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使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与十七大精神高度统一,打牢贯彻落实的思想根基。要充分认识十七大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发展战略和发展措施,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其中的一些新提法,要求人民法院在理念上、指导思想上和工作措施上必须作出适应性调整。全市法院要准确认识和把握这种新要求,自觉主动地调整思想认识和工作上与之不相适应的地方,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群众利益观和司法权威观,使职能作用的发挥更加贴紧中心、更加具有针对性。

  ——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全社会共同的政治任务,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系。全市法院要把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充分有效地履行审判职权有机统一起来,以十七大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中实践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坚持把稳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为全社会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营造良好的环境。坚持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案结事了、胜败皆明、定分止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司法为民,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个案的公正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与时俱进做好法院改革工作。改革创新是时代的精神,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最为突出和制约审判工作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束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履行审判职责和自身建设不断注入生机和活力。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建立健全便民利民为民的各项措施,加强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文明;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正确处理法院改革中的各项重大关系、重大问题,使改革的各个环节、各项措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组织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思想,指导行动,推进工作,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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