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七大精神 重在与实践结合
2008-01-09 14:47: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院长 苏永革
  十七大报告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已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作为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与审判事业相关的报告精神对于基层法院关键在于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打好理论基础后,重点在实践中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将先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党取得民主革命胜利的法宝之一。毛泽东同志曾经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在这篇著名的文章里,系统地阐明了一个道理: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基层法官应该主动结合实际工作,自觉领悟好、贯彻好、使用好、总结好十七大精神,把十七大精神具体落实到审判工作、执行工作、行政保障工作等方面上,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常对照常总结,在工作中边贯彻边学习,边总结边提升。在司法为民方针指引下,围绕公平和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中,贯彻学习十七精神。

  一要“打基础,重理论”,奠定理论指导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具有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战略性。学习贯彻,首先要系统学习十七大报告,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深刻掌握十七大新理论、新精神。

  基层法院法官审判工作繁忙,文化水平参差不齐,自学能力差。这要求基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更要端正学习态度,把政治学习落到实处,严格考核。重点组织多种形式的集体学习,做报告、办讲座、开学习班等,切实保证人人参加人人学。特别要针对十七大报告中涉及法院工作的具体精神做重点传达讲解,让十七大理论精神深入每个法官思想中,为在今后具体工作中贯彻继续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利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契机,推进学习型法院的建设。

  二是重点做好落实贯彻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快贯彻快落实,边贯彻边学习,在贯彻中学习,在学习中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工作,实现各项工作的新发展。学习贯彻十七精神,要把十七大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和建设的各个方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新思路,落实新举措,使工作和建设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先进思想、先进精神好不好,如何好?在掌握基本理论后,应该放到实践工作中检验,在检验中进一步加强学习。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在实际中工作中应该着重落实贯彻十七大三个精神:

  (1)关注民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贯彻十七大提出关注民生精神,法院应该围绕“公平和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继续坚定地贯彻“司法为民”方针。涉及民生问题,如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外地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重点保障解决。切实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求,推进人民法庭便民建设,通过巡回流动办案等方式加强便民诉讼建设,探索实行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把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审务公开”的工作推向深入,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2)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精神。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力,是公平正义的裁决者,以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最高价值取向。能否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大局。正如肖扬院长的说过的:“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法院审判工作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基层法院贯彻公平正义精神,应该继续深入开展公正执法检查,推进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公开保公正。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让当事人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说在法庭,赢得堂堂正正、输了也心服口服。全面推行裁判文书公开,辩法析理,讲清裁判依据。加强案件质量司法管理,认真执行案中监督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依法纠正。

  (3)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精神。基层法院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应该为保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应该坚持依法从严的办案原则,贯彻宽严相济方针,真正做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坚持加强调解工作,一步健全和规范诉讼调解程序,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审判工作要在确保裁判公正的前提下努力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确保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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