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号令催奋进 法官维稳责任重大
2007-11-22 14:50: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利军
保山位于云南省西部,距省会昆明486公里,外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167.78公里,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辖隆阳、施甸、腾冲、龙陵、昌宁一区四县,总人口244万人。是历代中缅印贸易的集散地,滇缅公路、中印公路(史迪威公路)穿境而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保山连接南亚的优势日趋凸现。作为身处边疆的法院,保山中院维护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报告精神,尤其是关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论述,为人民法院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给法官们的审判工作增强了信心。
作为边疆法院要从维护边疆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这就需要以“司法和谐”为宗旨。司法和谐,这一概念不但对和谐做出了一种限定,也对司法做出了限定,即和谐的一个方面是指司法,同时司法也应是和谐的。
在民事诉讼领域,注意把审判机关的中立形象与维护当事人权益相结合,处理好调解和判决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重要内涵。对于家庭、邻里纠纷案件,结合“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的民族心理,注重以调节化矛盾,充分运用调节机制,做到“能调则调”。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下,和谐民事诉讼模式成为今后民事审判的重要特征。
刑事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依法制裁。保山与缅甸毗邻,一直是贩毒分子选择的主要贩毒通道,毒品过境量非常大,毒品犯罪已成为保山中院刑事案件的一个重点。由于经济社会等原因,许多山区农民走上了毒品犯罪道路,老百姓对于毒品危害性的认识程度,远远没有比生活窘迫的感受认识得深刻,农民犯罪成为“主力军”,成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工具。法院要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宣传法律知识,组织禁毒集中公判行动,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对于未成年犯罪的,按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不符合刑事犯罪要件的要及时予以宣告。
随着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公共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协调与平衡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近几年由于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原因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充分行使独立司法权,对于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要撤销、变更、确认,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作为边疆法官,要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不仅为自己这代人也为后代人建立合理的司法制度,维护边疆稳定,以和谐司法的原则指导审判制度,改进司法工作,和谐司法是审判制度的本质与灵魂。司法和谐要以法官为主导,深入了解案情,结合当地民风民俗,权衡当事人合法利益得失,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谐司法不能因为强调和谐的个性而忽视司法的公平正义,要以和谐促稳定。因此,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为边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为边疆法院要从维护边疆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这就需要以“司法和谐”为宗旨。司法和谐,这一概念不但对和谐做出了一种限定,也对司法做出了限定,即和谐的一个方面是指司法,同时司法也应是和谐的。
在民事诉讼领域,注意把审判机关的中立形象与维护当事人权益相结合,处理好调解和判决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重要内涵。对于家庭、邻里纠纷案件,结合“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的民族心理,注重以调节化矛盾,充分运用调节机制,做到“能调则调”。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下,和谐民事诉讼模式成为今后民事审判的重要特征。
刑事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依法制裁。保山与缅甸毗邻,一直是贩毒分子选择的主要贩毒通道,毒品过境量非常大,毒品犯罪已成为保山中院刑事案件的一个重点。由于经济社会等原因,许多山区农民走上了毒品犯罪道路,老百姓对于毒品危害性的认识程度,远远没有比生活窘迫的感受认识得深刻,农民犯罪成为“主力军”,成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工具。法院要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宣传法律知识,组织禁毒集中公判行动,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对于未成年犯罪的,按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不符合刑事犯罪要件的要及时予以宣告。
随着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公共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协调与平衡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近几年由于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原因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充分行使独立司法权,对于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要撤销、变更、确认,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作为边疆法官,要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不仅为自己这代人也为后代人建立合理的司法制度,维护边疆稳定,以和谐司法的原则指导审判制度,改进司法工作,和谐司法是审判制度的本质与灵魂。司法和谐要以法官为主导,深入了解案情,结合当地民风民俗,权衡当事人合法利益得失,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谐司法不能因为强调和谐的个性而忽视司法的公平正义,要以和谐促稳定。因此,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为边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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