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阳光执行”提高案件透明度获好评
2007-10-31 16:33:58
沙县法院提供上网查询服务,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中国法院网讯 (谢昌炜) “从申请执行到执行完毕,法官将整个案件的执行过程都向我公开了,使我能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使我心里踏实明白,我蛮满意!”这是一位申请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法官说的一番话。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阳光执行”,将执行的全过程向当事人公开,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了执行的透明度,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1-10月,该院涉执信访投诉仅为2件,案件执结率同比提高了37%,执限期平均结案天数缩短20天。
该院实施的“阳光执行”涵盖了执行的全过程,从执行立案到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案件执行完毕,全程向当事人公开,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实行第一时间内案件承办人与申请执行人谈话制。要求承办人告知执行风险,向当事人了解所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将拟采取的执行措施一并告知申请执行人,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案件执行当中,实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制度。执行财产调查、执行程序、采取的强制措施、执行款的支付情况全部公开,还实行执行回告制度,由当事人签字后随案附卷。把整个执行过程向当事人公开,使案件的执行全程接受当事人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误解。案件执行完毕后,每案均要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明白卡和执行标的支付明细卡,将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并由当事人签字后入卷备查。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阳光执行”,将执行的全过程向当事人公开,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了执行的透明度,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1-10月,该院涉执信访投诉仅为2件,案件执结率同比提高了37%,执限期平均结案天数缩短20天。
该院实施的“阳光执行”涵盖了执行的全过程,从执行立案到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案件执行完毕,全程向当事人公开,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实行第一时间内案件承办人与申请执行人谈话制。要求承办人告知执行风险,向当事人了解所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将拟采取的执行措施一并告知申请执行人,随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案件执行当中,实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制度。执行财产调查、执行程序、采取的强制措施、执行款的支付情况全部公开,还实行执行回告制度,由当事人签字后随案附卷。把整个执行过程向当事人公开,使案件的执行全程接受当事人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误解。案件执行完毕后,每案均要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明白卡和执行标的支付明细卡,将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并由当事人签字后入卷备查。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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