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法院四公开打造阳光执行 传递司法正能量
2013-08-13 14:50:10
     中国法院网讯 (刘洋)  执行工作是是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兑现法律承诺的过程,是保障民生、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坚持“四个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执行,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执行人员信息公开。该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当即向当事人公开告知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人员信息,让权利人充分享有案件的知情权。严格落实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当事人因为对法官不信任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同时告知执行人员联系方式及局长办公室电话号码,便于当事人随时与执行人员沟通,当事人对执行人员作风不满或对执行案件有疑问的,可随时向执行局长反映情况。

  执行流程公开。 该院严格实行“执行三告知”制度,即执行风险告知、执行过程告知、穷尽执行措施告知。执行人员对于执行的依据、标准、执行强制措施以及执行案件进展等情况全面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反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执行案件每步流程均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方便上级法院进行监督指导,也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增加执行案件的透明度。

  财产处置公开。对被执行财产采取处分措施时,该院采取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于众。法院扣押物品公开进行,杜绝随意性处置。对于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财物,将评估结果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公开进行拍卖,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循执鉴分开的规定,所有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均向全社会公布,统一送交本有对外委托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全面公开财产处置和分配过程,杜绝暗箱操作。

  执行监督公开。该院将执法监督卡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连同执行通知书一起发放给当事人,提醒当事人注意自己的监督权力,保障当事人对案件全过程的监督。向社会公布行工作举报监督电话及邮箱,对投诉举报100%受理、100%核查,100%答复。此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参与执行,让执行工作实实在在地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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