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梁园:微信调解案件 阳光司法新举措
2018-08-03 15:28:57
中国法院网讯 (王建华 张艳慧) 为提高办案效率、体现阳光司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日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机制,引入“互联网+”理念,运用“微信群调解”融入审判工作当中,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财力,同时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微信的普遍使用,不仅方便了人们日常的沟通,同时还可以运用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之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生活交际的日益复杂,基层法院的新收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在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微信调解为梁园区法院调解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也是梁园区法院在互联网时代与时俱进的的发展,推动创新调解的有力举措。
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官邀请当事人关注公 众号并建立案临时“微信调解室”,法官、原告、被告及诉讼参与人均加入其中,法官全时制在线解答、处理案件、告之开庭时间等。微信调解室的运用,避免了当事人因路途遥远或行动不便的来回奔波;经过在线证据材料的提交与信息沟通记录,双方当事人均可对事件进展一目了然。从而加快了庭审时举证质证的速度,减少了庭审时间,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省了审判资源。
梁园区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丰富便民利民的信息化司法服务渠道,提高了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认同感与幸福感。
微信的普遍使用,不仅方便了人们日常的沟通,同时还可以运用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之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生活交际的日益复杂,基层法院的新收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在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微信调解为梁园区法院调解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也是梁园区法院在互联网时代与时俱进的的发展,推动创新调解的有力举措。
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官邀请当事人关注公 众号并建立案临时“微信调解室”,法官、原告、被告及诉讼参与人均加入其中,法官全时制在线解答、处理案件、告之开庭时间等。微信调解室的运用,避免了当事人因路途遥远或行动不便的来回奔波;经过在线证据材料的提交与信息沟通记录,双方当事人均可对事件进展一目了然。从而加快了庭审时举证质证的速度,减少了庭审时间,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省了审判资源。
梁园区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丰富便民利民的信息化司法服务渠道,提高了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认同感与幸福感。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