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06-29 15:3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兆萍
  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平均每年以近10%的速度增长,案件类型也日益增多:共收案424件,涉及劳动、技术、土地、公安、工商等10多个部门;案件类型有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赔偿、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不作为等。数量与类型均列全市第一,呈现出案件数量多、类型多、和解撤诉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二多二高”的特点,逐步开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在2006年全市法院考核中,东营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各单项工作第一、总分第一的好成绩,被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把握根本点----切实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东营区法院始终把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来抓,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办案的质量与效率。

  一是提升政治理论修养。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思想水平和大局意识,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官,1人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1人被评为省优秀女法官、1人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和市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3人被市法院记三等功。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制定《行政审判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搞好学历教育和新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每年组织二次业务考试。4名行政审判法官均达到法律本科学历,其中1人考取了中国社科院法学硕士研究生。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增强了法官的司法审查能力、司法裁判能力、息诉息访能力和理论调研能力。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1篇,撰写的法律文书、案例分析等多次在全市法院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得一、二、三等奖。

  三是严格岗位目标考核。结合《庭室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制定了《行政审判庭法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作为法官年终奖惩、晋职晋级、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增添了工作的干劲。

  二、选准创新点----深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改革

  法院工作的活力在于改革。东营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以改革促进工作,走出了一条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的创新之路。

  一是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扭转过去存在的“告官不见官”现象,该院积极推动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审理了全市首起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健全审判委员会委员选任制度。当前,行政案件日益复杂化、疑难化,办案难度增大。东营区法院争取区委、人大及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通过资格审查、业务考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程序,公开选拔一名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是构建多元化协调处理行政案件方式。将协调机制引入行政诉讼之中,对行政案件能协调处理的尽量协调,特别是加强群体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在2006年受理的76起案件中,通过协调当事人自愿撤诉49件,达到审结案件的65%,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均表示满意。

  三、强化结合点----大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近年来,东营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服务与制约同步、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的败诉率由1999年的38%,下降至2006年的5.3%。

  一是建立与行政机关的长效沟通机制。派出法官到行政执法、劳动保障、国土资源、交警等行政机关讲课31场次,向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宣讲行政法律法规知识,更新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每年到行政机关走访,多次组织召开行政机关参加的座谈会,就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统一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争取行政机关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积极就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典型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000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40份,被采纳25份。

  三是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先后56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的庭审旁听,使执法人员深入了解行政审判工作,也对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突出着力点----坚持审判与法律服务并重

  近年来,东营区法院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宽司法服务领域,紧紧围绕和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搞好服务。

  一是立足普法搞好服务。针对群众对行政诉讼法了解较少的实际,解决不会告、不愿告、不敢告的问题,我院大力开展普法工作,采取举办讲座、上街宣传、媒体宣传、发放行政诉讼法宣传手册等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对诉权的保护,收案数量逐年递增,仅2006年就收案76件,是1995年的3.62倍、是2000年的1.65倍。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结案率达到100%,无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

  二是贴紧中心搞好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中心工作。该院始终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派出11人次参与东营区商业街、中王屋、新区、辛镇拆迁建设法律服务工作,派出1名院领导和1名法官长驻市安居工程工地,派出1名院领导和1名副庭长参加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外派人员认真研究工作方案,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为领导决策和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与表扬。

  三是围绕难点搞好服务。运用法律手段为党委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比较特殊,一方是民,一方是官。处理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导致官了民不了、案结事不了,甚至引起信访缠访等问题。2006年,在审理14名原告诉某人民政府14起行政赔偿案件过程中,14名原告的情绪非常激动,并多次集体上访。虽然通过庭审发现原告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但法官仍然坚持不懈地做原告及其代理人的思想工作,讲明法律依据和利害关系,最终使这14起行政争议以原告同意撤诉结案。

  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离不开社会各界,尤其是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也离不开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纪律作风过硬的行政审判队伍。

  在以后的工作中,东营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力度,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文明的中心城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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