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官的头脑,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推动法院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得以贯彻执行,是新时期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努力探索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理清思路,更新理念,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工作,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取得了群众认可的良好效果。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为确保党的十六大以来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审判工作中贯彻执行,使法院工作与市委、自治区党委和党中央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结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诉求,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教育学习,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现有的工作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在发展中确立新思路、在实践中探索新经验,在前进中创新新优势,使工作思路体系不断丰富发展。
2004年针对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我们提出了把风气搞正、把人气搞旺、把审判搞好、把队伍带好、把形象树好的“五个把”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2005年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提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首府意识,提升工作水平,做到“两个相适应”(两级法院的工作水平要与呼市作为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首府地位相适应,要与呼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来势相适应)为总要求;以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两个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为总目标;以办好“三类案件”(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抓好“四项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法院管理)为重点;以增强“五种意识”(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群众意识、人本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五种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司法为民的能力、队伍建设的能力、法院管理的能力)为主要措施的“五个以”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2006年按照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的要求,提出了首府法院工作要真正“首”起来的奋斗目标和适应“三个要求”(适应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适应呼市经济发展“三年小变化、五年中变化、七年大变化”和自治区高院提出的“05年打好基础,06年上台阶上水平,07年开创新局面”的目标要求);搞好“四个统筹”(统筹立足审判、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有机统一和健康发展,统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物质装备建设的相互促进和全面发展,统筹中院建设与基层建设的同步推进和共同发展,统筹法院自身努力与改善外部司法环境的协调配合和加快发展),推进“两个转变”,(推进审判工作由单纯业务型审判向服务型、保障型审判的转变,审判管理由效率为主型向质量为主型的转变)的工作思路;今年又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提出了围绕“一条主线”(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抓好“三化建设”(审判规范化、队伍职业化、办公现代化),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打造首府法院新形象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在这些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之下,坚持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眼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强化司法功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政治高度,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大格局中去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审判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确立了坚持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办好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的工作重心,坚持和贯彻了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服从的党的绝对领导的统一,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统一,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司法政治原则,以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保障发展”的司法理念,对推动法院队伍建设乃至全市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化社会矛盾纠纷,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法院党组认为,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职能作用发挥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队伍建设之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大局,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66402件,审结和执结61647件。平均每年上升10%。连续三年无超审限案件,执结率平均达8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2004年85%,2005年87%,2006年86.15%,民事案件调撤率2004年48.7%,2005年55.9%,2006年52.01%,上诉率2004年为15%、2005年13%、2006年13.95%,二审改发率2004年为8.9%、2005年3.2%、2006年3.2%,连续三年未产生新的重大涉诉上访案件,刑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间24.3天,民事案件49.7天,审判效率和质量稳定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之所以能取得上述成绩,有较大的发展,主要是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对法官队伍提出的要求,抓了以下几点:一是针对个别法官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孤立办案、机械执法的错误倾向,审判工作与大局工作结合不紧密的“两张皮”现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着力提高为第一要务服务的能力,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大格局中去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审判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把立足审判,服务大局,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首要标准,长期坚持下去,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涉及有关发展目标、项目引资、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的案件,制定出台了《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了对上述重点案件的审理,从审判人员的选择、院庭长询问把关,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工作、确保办案质量、争取好的社会效果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原则和措施;围绕我市工业经济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矛盾突出,房屋拆迁不够规范,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增多的情况,制定了《依法规范房屋拆迁案件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相应的《证据保全目录》,通过依法规范案件审理,加大依法拆迁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到既要拆得动、拆得快,又要拆得合法、拆得合理;围绕全市16家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和涉及近万名职工安置问题,制定了《依法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的具体意见》;围绕迎庆创模工作,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做好“迎庆创模”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今年又在全市法院建立“迎庆案件诉讼绿色通道”,为“迎庆”工作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个别法官司法为民观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组织开展了学习先进模范事迹,深入进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提高司法为民的自觉性;针对群众反映“告状难”的问题,我们在推行和完善审务公开制度、发放诉讼指南等基础上,组织开展“党员法官接待岗”活动,认真履行法律释明和诉讼引导职责,有效畅通了诉讼渠道,便利了群众诉讼;针对群众反映“申诉难”问题,进一步健全信访申诉工作责任制,适当放宽再审立案条件,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06年提起再审案件256件,同比上升6.67%,审结160件,其中,改判76件,发回重审11件、调解10件、撤诉27件,从而使一批多年申诉、缠诉的“老大难”案件得到妥善解决。针对群众反映“执行难”问题,组织开展“司法为民执行月”和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05年为农民工追偿工资1458.3万元;06年为农民工追偿工资2210万元;为了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缓减免诉讼费每年平均200余万元。
三是针对有些案件的审理只注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案结事不了,上诉上访多,造成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司法功能滞后的问题,牢固树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把化解矛盾作为根本职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更新观念、明确标准、改进方法、强化辩法析理、诉讼调解、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审判监督等工作,促进了司法能力稳步提高。建立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强化业务指导和质量把关,妥善处理了一批事关大局,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案件;全市法院的法官特别是院领导,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稳定的案件,亲自指导、严格把关、亲自调解、亲自组织协调。同时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特别是在依法处理事关大局、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案件上,如杨锁锁、赵乐年多年上访缠诉案和蒙银集团、全新公司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涉诉上访缠诉案;前布塔气村树苗补偿案、乾坤集团法人代表资格行政诉讼案、自治区出版社贷款抵押房屋拆迁案、金宇集团与紫维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呼市怡海公司与腾飞车业公司房屋侵权案、“蒙牛酸酸乳”商标侵权案,都市华庭游泳馆污染索赔案、一间房村委会与内蒙古特种玻璃厂土地租赁案、湿地公园征地补偿案以及杨凯故意杀人案、梁冠中雇凶杀人案、刘桦诈骗案等,一大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疑难案件,化解和平息了大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上级党委和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好评。
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提高队伍素质,强化审判管理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法官头脑,指导审判实践,是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根本所在。为此,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针对审判工作实际,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相结合,提炼总结出法院党的先进性具体标准“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按照中政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法治理念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了争创公正高效廉洁法院和法官活动,建立了以“双目标管理”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党的建设成效明显,市直机关党工委在我院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05、06年被评为全市党建工作“十佳先进单位”。
二是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狠抓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司法思想,更新司法观念,改进司法作风,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年年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廉政戒勉谈话制、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制,制定了《纪检组与本院环节干部、基层院领导干部的戒勉谈话和回复制度》,建立和实行了法官廉政档案、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制度;向社会聘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特约监督员154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队伍的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和法院形象明显好转。0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政治工作先进集体,05、06年被市委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领导班子被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民四庭郝力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优秀女法官。市中院04年被评为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在全区经验交流会上作大会发言;05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性教育优秀单位,在全市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围绕三点、破解三题”的典型发言。
三是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建立了审限跟踪、目标考核、再审改判、国赔确认、违法违纪等五项通报制度,以及改发案件分析会制度,有效促进了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这一做法在全区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经验交流会上作为全市政法机关的代表进行了发言,受到了自治区政法委的充分肯定。针对部分二审案件把关不严、改判不慎的问题,建立了《二审拟改发案件听询制度》加大分管院长、审委会把关力度,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从完善审判质量和评价标准入手,确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司法理念,把提高“三率”降低“三率”(提高诉讼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实行执结标的率,降低上诉率、二审改发率和涉诉上访率)作为审判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评价标准和管理考核内容,有效促进了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同时努力培养了一批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优秀法官。为防止和出现乱收诉讼费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诉讼费收取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收取标准。为规范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弘扬司法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意见》和《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积极性。为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改善法院管理,提高司法能力,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司法效能”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93条法官行为规范,建立完善了司法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四是组织开展了以提高司法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大练兵活动。根据不同岗位的业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案例分析、审判实务研讨、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速录、法警基本训练课目为内容的竞赛训练活动,尤其是针对民商事法官,提出了增强调解能力,练好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基本功的要求,开展了“十佳调解案例、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06年又增加了“十佳执行案例”评选活动,今年又开展了五项技能竞赛活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和书记员速录五项技能),以及从提高法官的文化素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指导,营造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氛围,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制定了《2004年——2007年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110期,培训审判人员2908人次,特别是从提高适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方面的培训,取得了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达100%,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
总之,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为做好法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组织保障。三年来,共有81个集体和145人次分别受到国家级、自治区、市级的表彰,群众对法官的投诉率从03年56人次减少为06年2人次,法官的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今后,我们将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自治区高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首府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