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世鑫生前任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二级警督。 从事法院工作15年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始终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全心投入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把清正廉洁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秉公执法,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在部队服役期间,钟世鑫先后获嘉奖1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先后18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08年他所带领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10月14日,钟世鑫为保护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与持刀闯入法院行凶的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47岁。
    • 魏正湘,男,1955年12月出生,汉族,新化县上梅镇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新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调入新化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人事教育股副股长、民事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执行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副院长。
    • 李要兵,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2009年6月17日中午,李要兵在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并向庭领导汇报案情后,因心脏骤停晕倒在办公室门口,经抢救无效殉职,享年49岁。李要兵生前曾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被评为武汉市法院办案能手、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
    • 1985年12月,韩毕学转业到云南省罗平人民法院工作,这一干就是24个春秋。他先后在大水井人民法庭、刑庭、罗雄法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他始终保持着执着、坚韧、压不到、打不跨的军人本色,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多年来,他紧紧守住司法廉洁的底线,没有收过当事人一分钱、一份礼;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他先后被授予“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其所在部门也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和“优秀部门”等诸多荣誉。2009年5月16日19时20分,积劳成疾的韩毕学,因突发脑溢血,永远告别了他钟爱的审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