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法官,因病于2019年11月2日逝世。她勤勉敬业、无私奉献。逝前遗愿在生命最后时刻交齐党费,不忘党的培养;她穿着法官服走向另一个世界;丧事从简,将骨灰撒入伴她毕生的玛纳斯河;她捐献全身器官,去帮助病患。她所捐献的一对眼角膜让两位患者重见光明,赢得全社会的一致赞誉。 李雪红1992年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到行政庭庭长、审管办主任、审委会委员。一路走来,她秉持“只有守望初心,心里才有群众”的座右铭,坚守职责使命,被誉为“亲民护民的好法官”。她2018年5月起患病,却依然忙着工作,直至住进医院,还时刻牵挂着工作。 李雪红始终扎实工作,清廉如水。入职27年来,视办铁案为法官天职,主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经她主审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改判、无当事人上访。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本色。新疆高院党组追授她“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和“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她“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号召全国法院向她学习。
    • 阿布来提•吐孙同志1964年7月出生于新疆莎车县,1984年12月进入莎车县恰热克镇人民政府工作,1987年8月进入莎车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3月起,任莎车县人民法院恰热克人民法庭正科级审判员、庭长。 2005年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三年被评为莎车县优秀公务员。2007年以来,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评为自治区法院调解能手、喀什地区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09年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莎车县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评为喀什地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莎车县优秀公务员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被评为莎车县优秀共产党员,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并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4年被评为新疆最美基层法官。2016年被评为莎车县最美基层干部。同时,阿布来提•吐孙同志所在的恰热克人民法庭也多次被评为先进人民法庭、爱民法庭。
    • 丁子清,男,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法官、副院长,2018年被派往阿克陶县第八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因突发心脏病于2018年4月26日死亡,已认定因公牺牲。
    • 王洪乾,男,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18年1月31日被派往乌鲁木齐市赛马场管委会大湾南社区参加“访惠聚”工作,身感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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