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建忠,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员。2018年1月2日,甘建忠同志出差办理执行案件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牺牲在执行工作第一线,年仅46岁。
- 党勇出生于1981年8月,2010年他考入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时,就被分配在离县城最远的法庭——位于茅坝镇的第四人民法庭,后因工作需要被调回院机关研究室。2016年,党勇主动申请调回第四法庭。扎根基层5年多,党勇和当地群众缔结了深厚的情谊。 2017年8月11日,党勇和两位同事驱车前往湄潭县送达一份执行文书,途径高台镇养老院附近时,发现骑摩托车摔伤的村民王诗乐。党勇将他扶上车,准备送到县医院救治。王诗乐头部受伤,上车后混混沌沌,只记得一名法院干警替他按着伤口,听见车上有人说:“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争取最快速度赶到医院。一直这样淌血,怕时间长了他坚持不住。”那天是湄潭县3年来降雨最大的一次。 意外发生在下午三点半左右,车辆行至黄家坝街道附近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党勇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后,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医院宣布死亡。湄潭有在墓地种两棵树的习俗。当地一位群众听闻了党勇的事迹,送来两棵红豆杉,这是湄潭当地墓地用树的最高规格。 同事周郭:2017年年前,党勇提醒我在坚守工作的同时要兼顾家庭,建议我在年后休个假,好好陪陪妻子和老人。回来后,法庭保安偷偷告诉我,在我休假时,党勇经常忙得吃饭都顾不上,而他却对这一切只字未提。我对党勇最好的交代,就是继续在他钟爱的审判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 2018年8月11日,湄潭县人民法院茅坪人民法庭庭长党勇带领两名干警前往县城办案,途经高台镇养老院处,发现路边骑摩托车摔伤的村民王某某,立即停车将王某某扶上车赶往县城医院救治。15时35分许,车辆行使至黄家坝街道大水井处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党勇同志不幸遇难,年仅36岁。
- 2018年3月21日,申有量同志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医院多次抢救无效,于当日19时45分因急性心肌梗死死亡,已认定因公牺牲。
- 甘建忠: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甘建忠同志于2018年1月2日前往七星关区田坎乡办理案件,在案件办理完毕后返回单位途中突发疾病,病情严重,120医生于当日19时30分左右宣告甘建忠同志死亡,后继续送至毕节市人民法院抢救,22时30分医生宣告甘建忠同志死亡,诊断为脑出血、心脏猝死。该同志周末加班已成常态,2017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无任何休息时间继续办案,逝世前一天处于元旦假期仍坚守在办案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