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卫忠,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1年10月21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因公牺牲,年仅45岁。曾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去世后被追授为“云南省政法英模”“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法官”,被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中国好人”,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鲍卫忠同志为“时代楷模”称号。
    • 张立强同志生前系河北省柏乡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8月7日突发疾病,救治无效去世,终岁50岁。他在法院工作期间,对党忠诚、一心为民,扎根山区基层法院18年,始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发光发热,为基层法院事业、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
    • 韩旭辉同志生前系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一级法官。2023年3月9日,韩旭辉在出差办案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9岁。33年司法事业、27年法院生涯、17年人民法庭历程,他一生奋斗在为民司法第一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曾荣获“山西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中共长治市潞州区委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 杜景柏同志生前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10月30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2岁。曾两次获评“全省优秀法官”,因特赦工作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2023年,他被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致敬人物;2024年,被追授为“渝水好人”“新余好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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