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金刚出生于湖南醴县,从教师岗位考上法学硕士,历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后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到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工作,2008年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援藏3年,最终成长为最高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方金刚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 2017年10月17日,方金刚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2017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方金刚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 他也是个“老病号”。患病15载,药不离身,却从未言退,始终奋战在一线执行岗位。 2017年5月3日,他旧疾重发,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当时,他的衣服口袋里,只有两样东西:一本工作证,一张给当事人送达后的回证。 这一天,距离他退休还不到2个月。 他叫刘建军,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员。从1984年进入法院工作,刘建军将他全部的生命热情都奉献给了司法事业,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他用40年的敬业奉献,诠释了什么是“只留清气满乾坤”。 当阳市民政局认定为因公牺牲
    • 郑鹏,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2009年7月山东科技大学毕业后,考入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7年2月因集中解决执行难工作需要,被调入利津法院执行局参与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担任第一执行团队队长。2017年3月15日21时30分许,在办公室加班撰写执行法律文书时,突发心脏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终年34岁。郑鹏同志牺牲后,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学习郑鹏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并被省高院追记“个人一等功”。利津县民政局认定为因公牺牲。
    • 1994年,33岁的沈学员从部队转业进入大悟县法院工作。二十三年里,沈学员经历过一个又一个的岗位,从一个书记员做起,到审判员、县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再到河口法庭副庭长,他最终又驻扎在了执行局,这个需要毅力恒心、孜孜耐心和坚守本心的“浪尖”岗位上。 他是2014年查出患糖尿病的。同事们心里都清楚,不是长期加班加点,他怎么可能积劳成疾?大家劝他注意身体,可沈学员一直不肯离开执行一线。2017年2月22日,沈学员积劳成疾,因糖尿病综合症引起多器官衰竭,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5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