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鑫文同志生前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负责人。2016年10月罹患肝癌中晚期,先后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积极治疗,2017年1月11日下午17时许,因治疗无效在中卫市医院去世。
    • 黄海钢,男,1963年8月出生,生前系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员额法官。2016年11月19日15时50分,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在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逝世,享年53岁。 黄海钢同志作为一名法官,工作上兢兢业业,不辞劳苦,始终心系群众,办理每件案件都严肃认真,对当事人的来访均耐心接待。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身先士卒,公而忘私,夜以继日奋战在一线,带头办案、靠前指导,化解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力推动执行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取得实质性解决,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先锋模范”,是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贴心人”。他作为一名非党同志,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真理,公道正派,襟怀坦荡,清正廉洁,生活简朴,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为百色市审判执行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 2月26日晚9时30分许,两名歹徒持枪闯入马彩云法官家中意图行凶,经马彩云法官制止未果,其中一名歹徒持枪向马彩云法官的丈夫李福生(昌平法院法警)射击,但枪没有响。马彩云意识到两名歹徒的极端危险性,为了维护百姓安危,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与持枪歹徒奋勇搏斗,身中两枪后壮烈牺牲,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38岁。
    • 金桂兰,1992年4月调到宁安市法院,历任宁安市法院东京城法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她长期奋斗并坚守在基层,多年扎根农村法庭,努力去化解群众矛盾、解决群众难题。她跑遍了法庭辖区的155个村屯,到当事人家里调解案件1000余次,累计行程5000余公里,主审的1300余起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无一例差错超限、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90%以上调解结案,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2004年,金桂兰被黑龙江省委授予“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同年,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先锋”荣誉称号。2007年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她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模范法官”、“英模天平奖章”等近百项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