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1年出生,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原庭长。吴育海1994年7月进入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现龙华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驻守审判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法官的责任与担当,用敬业与温情践行着“公正为民”的铮铮誓言。其就职期间曾荣获海口市优秀共青团员、全省法院执行清理积案先进个人、龙华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多次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 2019年3月4日,吴育海当天连开了4个庭审理了5起案件,下班回家后因工作劳累,于当晚不幸猝死,年仅47岁。2019年4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吴育海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吴育海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 多年来徐文娟一直在法院执行局工作,主要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2017年,组织上考虑徐的身体状况,将她调整到了执行查控组,负责全院案件的查封、冻结、划扣以及全国法院的委托执行等工作。虽然不再具体承办执行案件,但是徐文娟却从来没有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 2018年10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桥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徐文娟因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倒在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战的最后征途,年仅44岁。
    • 安光明:工作中同事们亲切地称他为“老师”,当地牧民群众说他是“人民的好法官”、裕固族人民的“好儿子”。他就是安光明,肃南县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兼主持执行工作。安光明生于1963年3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肃南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2018年10月23日24时,他在甘肃省白银市执行案件时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有一种信念叫做执着,有一种人生叫做无悔。”安光明犹如祁连山四季常青的松柏,历经风霜雪雨,仍然守护着大山的威严。他40年如一日,足迹几乎遍布了肃南的山山水水。他倾尽毕生心血把一个个矛盾化解在大山深处,把一件件纠纷调解在草原帐篷。 安光明没有一丝怨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工作重担、敢于担当作为,诠释了新时代一名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模范践行了一名大山深处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默默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 女儿安伊然、安伊茹:父亲的一生虽然没有轰轰烈烈、感天动地的伟业,但他生活上崇廉尚俭和工作上严谨细致,这是给我们子女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父亲的音容笑貌将永远激励着我们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业。永别了,亲爱的父亲,愿您的灵魂在天国安息。 安光明同志生前系肃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兼主持执行局执行工作。2018年10月19日,安光明与同事一行3人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宁夏自治区中卫县、兰州市、白银市等地执行案件。2018年10月23日,安光明一行3人到白银市执行案件,当日入住白银鸿森大酒店。当日22时20分左右,安光明同志在该酒店房间内休息时出现胸闷、胸口疼痛等不适症状,当日23时20分左右,安光明同志经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 党勇出生于1981年8月,2010年他考入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时,就被分配在离县城最远的法庭——位于茅坝镇的第四人民法庭,后因工作需要被调回院机关研究室。2016年,党勇主动申请调回第四法庭。扎根基层5年多,党勇和当地群众缔结了深厚的情谊。 2017年8月11日,党勇和两位同事驱车前往湄潭县送达一份执行文书,途径高台镇养老院附近时,发现骑摩托车摔伤的村民王诗乐。党勇将他扶上车,准备送到县医院救治。王诗乐头部受伤,上车后混混沌沌,只记得一名法院干警替他按着伤口,听见车上有人说:“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争取最快速度赶到医院。一直这样淌血,怕时间长了他坚持不住。”那天是湄潭县3年来降雨最大的一次。 意外发生在下午三点半左右,车辆行至黄家坝街道附近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党勇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后,已经没有生命迹象,医院宣布死亡。湄潭有在墓地种两棵树的习俗。当地一位群众听闻了党勇的事迹,送来两棵红豆杉,这是湄潭当地墓地用树的最高规格。 同事周郭:2017年年前,党勇提醒我在坚守工作的同时要兼顾家庭,建议我在年后休个假,好好陪陪妻子和老人。回来后,法庭保安偷偷告诉我,在我休假时,党勇经常忙得吃饭都顾不上,而他却对这一切只字未提。我对党勇最好的交代,就是继续在他钟爱的审判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 2018年8月11日,湄潭县人民法院茅坪人民法庭庭长党勇带领两名干警前往县城办案,途经高台镇养老院处,发现路边骑摩托车摔伤的村民王某某,立即停车将王某某扶上车赶往县城医院救治。15时35分许,车辆行使至黄家坝街道大水井处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党勇同志不幸遇难,年仅3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