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13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栋同志在值班期间工作至凌晨两点,突发疾病离世,倒在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年仅50岁。 刘栋,男,1970年11月生,汉族,山西清徐人,大学学历,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入伍,1999年9月转业至太原中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9年6月起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栋同志在法院工作的22年中,忠诚履职,勤勉敬业,清正廉洁。近3年来,他先后主审了445件疑难复杂、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案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案件1200多件,连续三年办案数量均为全庭最高,结案率达99.2%。曾主审全省78家省直机关负责人旁听的郑某诉某银保监局、银保监会行政处罚案,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刘栋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所在审判团队被表彰为“优秀审判团队”,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 “只要群众需要,赵庭长都会上门’” 自2016年担任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九龙人民法庭庭长,赵红波审结1197件案件,调撤结案近四成。只要群众有需要,他便扛上法徽、带着卷宗、东奔西跑“巡回审判”,很多人亲切地叫他“乡土法官”。 “在案件办理方面他近乎‘强迫症’。” 他的书记员黄珊珊说,赵红波每年要办400多件案件,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和质量,在他的时间表里没有上下班之分,经常踏霜踩露而出、披星戴月而归。在九龙人民法庭工作期间,赵红波审结案件1197件,结案率高达98.9%,平均结案天数74天,无一案件超审限。 “为什么迟迟不肯下判决?”新入职的同事不解地问。 在一宗土地纠纷案件中,村民起诉镇政府推掉其种植的砂糖橘,要求补偿。为厘清案件事实,赵红波到现场勘查5次,开庭3次。他对同事说:“这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判并不难,但是如果处理不妥当,损害了涉案当事人的利益,影响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到头来受损失的都是老百姓。” “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将心比心地去做工作,只有让每个案子既合法也合情理,才能定分止争。” 赵红波时常告诫同事,农村基层的案子虽然看起来简单,标的额较小,但是矛盾却不小,关系到每个当事人的情感、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 2020年10月,这位年仅39岁的“乡土法官”,因过度劳累去世,永远离开了他挚爱的审判岗位。对于他的匆匆离去,同事们哽咽:“波哥太累了!”当地群众含泪:“赵法官走了,留下了公平正义的余香。”
    • 2020年9月12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晓林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生命永远定格在了57岁。 在一次次强制执行行动中,吴晓林都坚持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从不打无胜算之仗。在行动前周密部署,研究每一个细节, 不允许出现任何失误。在同事们的印象里,每一个行动的前一夜,吴晓林一定是办公室最后走的人。无论多晚,他会反复确认行动预案,核对关键环节。顾不上熬夜的红血丝爬满了眼眶,行动时的吴晓林依旧干劲十足,调度有序,冲在最前面。 三年来的夜以继日,吴晓林习惯了千里奔袭、风餐露宿、蹲点守候,他没有怨言,永远留给同事们昂扬的斗志、振奋的精神。 2020年9月12日早晨,吴晓林因为记挂工作,赶到单位加班,出门后突感身体不适,在紧急将其送往医院后,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永远地倒在了执行工作的前进道路上。 吴晓林同志不忘初心、忠诚担当,他在有限的生命里,无限燃烧为人民服务,践行司法担当,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怀,书写了一名法院“老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 史科科,汉族,1980年6月出生,江苏镇江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2006年4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担任聘用司法警察;2006年4月-2011年4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担任司法警察;2011年4月至今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担任书记员。2019年12月9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史科科同志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不幸去世,年仅39岁。 史科科同志在法院辛勤工作近20载,曾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以执着敬业精神、超强的工作能力,和深厚的司法为民情怀,用生命诠释了一位执行干警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