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离婚案 能动履职促和谐
2025-02-12 14:27: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近日,新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从“剑拔弩张”走向“两两相忘”。

  王某与周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激烈争吵,2024年4月,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用唠家常谈心的方式引导其宣泄情绪,耐心倾听王某的诉求和陈述。根据王某的言行举止和多年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发现王某对离婚的态度并不坚定,推断其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进行诉讼的可能性较大。遂从矛盾焦点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家以和为贵,建议双方采取心平气和的沟通方式解决问题。经过思索后,王某撤回起诉。

  2024年12月,周某以与王某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组织面对面调解。对话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离婚意愿强烈、和好无望后便转换调解思路,将重点放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上,劝解双方理性解决纠纷,以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同时,从法律的角度讲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两人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圆满化解。

  夫妻矛盾纠纷是家庭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即使不能调和也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加理性面对未来的生活。今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实现案结了事,政通人和,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