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小标的、大民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效好
2025-02-08 14:47:31
 

  中国法院网讯(廖升福)今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着力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让劳动者安“薪”过年

  “真是太不容易了。拖欠了这么多年的工钱总算拿回来了。谢谢法院的法官们。”申请执行人陈某妻子激动地说道。2018年3月至10月间,廖某、郭某、李某等人合资经营泰宁县某机砖厂,雇佣陈某帮忙施工。施工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合资经营人需要支付陈某某工资13500元。但廖某、郭某、李某等人却始终没有兑现,陈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将三位合资经营人告上了法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廖某、郭某、李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工资,但还差8000元工资却始终没有履行到位。

  无奈之下,陈某某于2025年1月9日向泰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及时采取查控措施,但被执行人名下并无较大金额存款,案件承办人及时调整执行思路,由于申请执行金额较小,多做一些被执行人的工作应该能较快履行完毕,过年前就能给申请人兑现剩余的8000元劳动工资。案件承办人很快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廖某、郭某、李某等人,多次进行耐心细致的答疑,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配合。

  最终被执行人相互筹集资金,2月6日把剩余的工资一次性全部缴纳到了法院,2月7日泰宁法院就将执行到位的工资全部发放给了申请人陈某某。

  拒不履行协议上门拘传

  廖某某与肖某某因债权纠纷于2013年起诉至泰宁县人民法院,并于同年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肖某仅支付了部分欠款,剩余的13000元却始终没有履行,且被执行人也常年不在家。

  申请执行人廖某某像往年一样,跑去被执行人家中看看被执行人是否已经回家。这次被执行人果然回到了家中。申请执行人第一时间拨通了该院执行服务中心电话:“是执行局服务中心吗?我是申请执行人廖某某,被执行人肖某某这会正在家里,能否尽快派人来?”

  接到电话后,泰宁法院执行局立即派出三名干警赶到了被执行人肖某某家中。向被执行人核实身份后,执行局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拘传票。被执行人签收拘传票后,当即表示想和申请执行人协商一下,想要一次性解决。

  经过了解,近年来被执行人做生意失败,没有什么积蓄,且家中有患重病的父亲需要照顾,执行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次性解决方案。申请人廖某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当场将剩余的1万元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廖某某当场出具结案证明。

  交叉执行促案结事了

  据了解,泰宁法院部署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通过内部交叉执行方式,抽调4名精干执行人员,梳理了20件小标的额案件,采取集中攻坚、精准查控、突击执行等方式,加大了对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建立“跨域协同+立审执”联动机制,主动整合单位审判和执行力量,做好执行程序无缝对接。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内部交叉执行方式执行完毕17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拘传被执行人21人次,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16.96万元,其中为12名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85.26万元,收到申请执行人送达的锦旗3面,开展集中发放案款1场次。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