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付茂振)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成功执结涉及十六家企业的执行案件,充分展现了法院在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东阿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而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未能及时履行法定的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法官赵学禄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东阿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及车间厂房。后经评估,这些资产价值5300多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赵学禄发现东阿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金2500万元;公司建厂初期因特殊原因经营不善,但作为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仍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该公司涉及的其他关联案件也陆续进入执行程序。
图为该院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场景。
经过深入分析,执行法官赵学禄认为当前经济形势不佳,即便进行拍卖,也可能面临无人竞买的局面,甚至以低价成交,这将使得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企业也将被迫关门。于是,赵学禄法官主动召集公司股东进行座谈,共同探讨解决之道。
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深入研究与协商,公司股东最终同意进行股权改革,并增加注册资金600多万元。与此同时,赵学禄法官多次与该公司相关的16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沟通交流,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第一批款项600多万元已支付给各申请执行人。该院执行法官的这一做法,不仅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为被执行企业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事关营商环境”的理念,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全流程各环节,以“法治护企工作室”为平台,积极探索以法治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的新路径,不断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充分运用司法力量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