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内的商品能否免费使用?
2025-02-06 10:35: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孟盈 魏筱萌
 

  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酒店客房内常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除部分矿泉水可免费使用外,大部分商品一般都会标价收费,其标价也有可能高于市场同类商品,那么当房客与酒店因为酒店房间内商品选用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处理?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饮料供房客选用。2024年10月,李某入住该酒店,因未留意标价单,误将客房内高价酒水当作免费提供饮用。第二日退房时,酒店按照标价收费,李某拒绝支付,认为自己已经支付房费,客房内的酒水应为免费提供或赠予。酒店遂诉至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酒店在客房内摆放供房客选用的零食、饮料以及酒水,并明码标价,意在向房客发出订立买卖合同的要约,该要约于相对人了解时生效。正常情况下,酒店房间的标价单为格式条款,李某饮用客房内酒水的事实,意味着李某具有“民法法效意思”,且已经与酒店达成了有偿接受服务的合意。但李某表示未留意标价单,未看到客房内商品选用的价格目录,意味着李某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有偿接受服务的合意有可能属于重大误解。如李某基于“重大误解”行使了撤销权,则有偿接受服务的合意是可撤销的,李某按照市价返还不当得利即可。

  如李某未行使撤销权,则李某就应当按照标价支付价款。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行使方式为诉讼或者仲裁,本案中李某自始至终未行使过撤销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客房内的标价单保障酒店权益,但考虑到李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根据案情,案件承办人给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按市场价给付酒店酒水款。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