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通过判后回访调解的方式,成功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隔阂、冰释前嫌,同时,弘扬了中华民族相互礼让、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
原、被告系邻居,且均已年过七旬。自2023年起,章老太因家中菜籽杆、腌菜等物品被盗,以及屋顶、家中监控被石头砸毁,而在家中及后门处大声辱骂泄愤。崔老太认为,章老太是在指桑骂槐侮辱自己,遂多次报警,甚至在警方出警现场,章老太仍对崔老太进行了言语辱骂,导致双方矛盾持续升级。
随后,崔老太以章老太侵犯其人格权为由诉至湾沚法院,要求章老太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相应的损失。湾沚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并多次组织调解。然而,由于双方积怨已久,调解现场情绪激动,加之双方年纪较大,调解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无奈之下,承办法官根据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判决,认定章老太辱骂崔老太的行为侵犯了崔老太的人格权,但鉴于该辱骂行为并造成广泛影响及严重后果,故判决章老太以口头形式向崔老太道歉。
判决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为邻里纠纷,一纸判决难以化解双方仇怨。若崔老太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让双方矛盾愈发加剧。因此,为实质性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通过各种方式做双方老人及子女的思想工作,并联系司法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原被告家中,合力化解纠纷。
此次调解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先用“乡言土语”深入浅出的讲解相关法律,再用“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等中华传统美德以情动人。在承办法官情、理、法的打动下,双方都意识到了和谐的邻里之情难能可贵。最终章老太来到崔老太家中道歉,并保证不再骂人,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离去时,双方当事人诚挚地将法官送至村口,并说道:“谢谢你了法官!为了我们这点小事,还让你们一趟一趟的跑。”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湾沚法院始终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彻于民事诉讼的始终,让人民群众在法院化解纠纷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