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有“百载商埠”之称,如今,传承百业芳华,“风电之城”“玩具礼品之都”“内衣之都”等称号强势出圈,见证汕头各大产业发力疾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汕头法院积极回应营商环境新要求,以公正司法服务建设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以法治方式促进企业发展和治理,强化府院联动凝聚保护合力,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汕头金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为区政府工作人员授课讲解行政执法规范化。辛钢 摄
汕头法院法官团队到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细心解答企业法律问题。 林妍琳 摄
在汕侨胞、侨企、侨领代表参加汕头中院开放日活动,参观涉侨权益司法保护中心。 林妍琳 摄
汕头龙湖区法院外砂人民法庭法官到辖区服装纺织厂走访调研。 吴蔚菁 摄
汕头澄海区法院凤西法庭联合澄华司法所,组织一起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王惠璇 摄
汕头金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为南澳县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讲授法治课。 辛钢 摄
审判增效,维护公平竞争
“通过本案,我司看到了贵院为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对此表示衷心感谢。”2024年7月2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收到海外一服装品牌公司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汕头是全国纺织服装规模最大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实现转型,品牌效应加速集聚,但仍有一些小作坊在“拖后腿”。
自2021年开始,被告人欧某便在潮南区一工厂内加工假冒该海外服装公司的内衣产品,后被潮南区人民检察院诉至潮南区法院。
该公司苦于这种侵权行为久矣。“知识产权侵权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一旦销售部分未能查清,仅凭现场查扣货值,犯罪分子受到的处罚可能较轻。”公司负责人担心,若无法有效制止此类侵权行为,市场将逐步被假货侵占。
2023年,潮南区法院就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进行专题调研,也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不仅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更会破坏我国商品的信誉,造成进出口贸易损失。
“壮大汕头织造名气,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一片保护知识产权的沃土。”该案主审法官张膺豪出于长远考虑,认为必须从严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才能彰显法院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决心和态度。
为此,法官经过开庭审理,充分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和被害单位的意见,认为被告人欧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欧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这是汕头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一次亮剑。近三年来,汕头法院依法审结涉企一审案件33383件,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为产业立“规矩”,让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业创业的营商环境变得触手可及、真实可感。
聚焦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19条措施,围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破解企业融资难、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狠抓审判执行质效,全力助推“汕”字号产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规范执法,稳定企业预期
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感受最深切。
2024年7月24日,在汕头市潮南区开汽修店的吴先生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多亏了法院,我的汽修店才能经营到现在。”
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洪静娇怎么都想不到,吴先生的案件在两年前就了结了,居然到现在还能来表达感谢,这是为什么?
时间回到2022年,吴先生因在汽修店内堆放了废机油及废电池,且在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调查时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受到了行政处罚,但他觉得罚款金额过高,便将执法局诉至金平区法院。
“我们的营业执照被大水冲走了,还没补办而已,废机油废电池也会定期交给专业机构处理,怎么就要罚这么多钱?”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洪静娇经审查发现汽修店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但小店是否经得起重罚?处罚与教育之间如何把握?几番思量后,洪静娇决定先“背对背”调解。
一方面,洪静娇就环保相关法律政策向吴先生进行充分释明,让其认识到潜藏的危害,由对行政处罚的抵触转变为积极配合整改;另一方面,向执法局提出建议,强调处罚不是目的,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让商家规范经营才是要义。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和解意见并撤诉。
办案之余,审判团队也积极与执法局就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交流,将治理延伸到案结之后,合力统一执法尺度、促进“过罚相当”、实现以教促改。
两年来,这个案件一直在发挥“余热”,吴先生告诉法官:“我们那片区汽修业规模很大,案件传开后让同行都警醒起来,加上环保行政部门后来给了很多帮扶和指导,这两年在处理废品上没再生事端。”
纠治“小过重罚”,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正是市场所唤、群众所盼。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2024年6月27日,汕头中院联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汕头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依法整合调动各类线索发掘和纠纷解决资源,推进形成配合到位、沟通顺畅、运行规范的工作衔接和协同化解机制,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实实在在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方协同,共建保护阵地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凤西人民法庭辖区内玩具、礼品、房地产等产业发达,为满足市场主体多元解纷需求,凤西法庭于2023年调整为专门受理金融商事纠纷。
2024年8月12日,根据某工程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凤西法庭为其签署的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李经理感慨:“你们积极来调解,比我们自己还上心。”
这起纠纷并不复杂。工程公司早先承包了房地产公司的基坑监测工程,完工后却未能如期收到工程款,第一时间便到凤西法庭申请立案。
因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法庭便将案件移送到澄华司法所,由法官指导调解员进行调解,很快就达成分期还款方案。但当事人对调解的后续流程便有点不以为然,这下着急的人变成了法官和调解员。
澄华司法所所长杜秋彦介绍,商事合同纠纷中达成的调解意见,很容易因一方出现经营问题而无法履行,再起冲突更加棘手,只能重新进入诉讼流程,不利于企业安心经营,“以前调解只关注群众满不满意,现在还要追求程序上的完善,为纠纷圆满化解添足保障”。
于是,调解员抓紧联系当事人,法官随时提供申请司法确认的咨询答疑,直到看着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拿到司法确认才放下心。
为切实帮助企业减诉累、提效益,在党委领导下,凤西法庭四名法官各自带领一个审判团队,入驻辖区四个街道、镇综治中心,强化指导调解工作。
“目标都是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凤西法庭庭长庄旭表示,企业解纷需求不断升级,“庭所共建”的实质运行,更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为每一起金融商事纠纷找出最优解。
为答好优化营商环境新命题,汕头法院持续将凝聚解纷合力向广度拓展、向深度延伸,深化“法院﹢银行”“法院﹢工会”“法院﹢司法”“法院﹢园区”联调机制,积极通过诉前调解、和解等方式,将涉企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讼。近三年来,汕头法院共调结涉企纠纷14086件。
综合治理,激发市场活力
“企业到法院来也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来走‘程序’的。”为促进企业解纷“减时降费”,2023年9月,汕头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发出司法建议,针对汕头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保险公司收取过高的相关费用、利率约定不明确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司法建议的背后,是企业承受的“融资贵”难题——汕头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发现,辖区部分金融机构约定的贷款利率,已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比如某银行与贷款人约定贷款年利率为18.36%,但从逾期之日起,还要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计付罚息”。法官介绍。
虽然在审判中,汕头中院法官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政策,依法对过高的利率进行调整,但小微企业经营者要走过一审、二审才能拿到一纸判决书,法院之外还有更多经营者面临同样的融资困境。
如何从源头高效解决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的复函给出了答案:加强金融监管,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有了两部门与汕头中院达成的共识,不仅企业融资成本大大降低,旧存的案件更是和解的和解、撤诉的撤诉。据统计,在以利息和相关费用为主要争议焦点的信用卡案件中,汕头法院2024年新收案件数便较2022年下降69.14%,金融活水再一次精准灌溉营商沃土。
近年来,汕头法院通过发布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典型案例,发出商事金融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侨民商事审判等白皮书,发送规范保证保险业务、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注册等司法建议,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从办好个案到系统优化,保护中小微企业的路越走越宽,汇聚成一场锚定问题、靶向发力、打通堵点的营商环境“升级”法治实践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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