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到位”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2025-01-12 08:42: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陈康秀 张锐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诉信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共37条,对涉诉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实质化解等事项作出新规,要求做到“三到位”,即解决问题到位、释法明理到位、帮扶救助到位,切实把涉诉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围绕如何做好涉诉来访工作,《意见》从14个方面予以了明确,规定了案件原承办人和承办部门的“首办责任制”,要求除岗位调整、调离等特殊原因外,首次接谈人要负责办理来访人对同一事项的重复信访。同时,针对正在审理、已审结、未进入诉讼程序、越级上访和存在问题的信访案件等五种不同上访情形的办理分别予以了细化。《意见》还对如何全面准确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信必复”工作要求提出了11条新举措。

  此外,《意见》指出要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主动将涉诉信访工作融入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中,依靠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实质化解工作;要发挥信访“晴雨表”作用,加强类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纠纷的产生。

  另据了解,广东高院还配套出台了规定,要求新提拔的副处职干部,新入额、遴选法官要分批到信访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锻炼,工作表现将作为职级晋升、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