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公民在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后,应当退出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界线。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许多国家对退休年龄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了新的退休年龄法律制度。我国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介绍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敬请关注。
立法引领
退休法律制度由来已久。根据形势变化,一些国家陆续制定了延迟退休法律制度。
1875年,美国运通公司实行了世界上第一个退休金计划。美国于1974年颁布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和1983年颁布的《社会保障修正案》规定,将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2006年,德国通过《退休体制改革决议草案》,将法定退休年龄从2012年起逐渐推迟,由65岁延迟到67岁。
1988年,英国建立职业退休金制度。2010年,颁布《平等法案》,将女性退休年龄调整为与男性一致,推迟到65岁。从2034年至2036年推迟到67岁,2044年至2046年推迟到68岁。
2003年,法国通过退休制度改革法案,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推迟到65岁。
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调整退休年龄,改革法案将退休年龄逐步推迟到65岁。男女分别从2013年和2018年开始实行,于2025年和2030年过渡完毕。
2016年5月23日,俄罗斯颁布《关于对俄联邦某些法律中特定类别公民退休年龄的修改》法案,将男性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到65岁,女性退休年龄从55岁延长到63岁。
财务措施
英国、加拿大等国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同时,采取积极的财务措施限制提前退休。
调整财务政策。一是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提供额外的财务激励。如澳大利亚和爱尔兰向老龄劳动者提供额外的奖励津贴。二是向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按比例增加养老金。如葡萄牙调低了65岁以上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率。
限制或取消提前退休计划。英国、加拿大、匈牙利、荷兰、新西兰、爱尔兰等国规定,在养老金体系中不允许提前退休。丹麦、波兰和葡萄牙等国则取消或暂停了提前退休计划。
提高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比利时自2013年起将提前退休年龄由60岁提高到60.5岁,2016年提高到62岁加40年缴费期。2010年,希腊规定从2015年起将最低缴费年限由原来的37年提高到40年。
对提前退休者削减养老金比例。在加拿大,对于早于法定退休年龄65岁、于60岁至65岁期间提前退休的劳动者,每年的养老金削减比例由原来的6%提高至7.2%。波兰于2012年立法规定,选择提前退休的劳动者其退休后的养老金最高可削减50%。
渐进实施
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等国对延迟退休采取渐进实施的策略。
设计较长的时间段。澳大利亚于2013年立法决定将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由60岁提高到65岁(与男性一致),2023年,将男性和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由65岁提高到67岁,两项改革共用10年时间。希腊规定,2013年女性与男性均为65岁退休,2023年将退休年龄均提高到67岁。
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德国2006年立法规定,从2012年到2029年逐步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7岁,采取的办法是前12年每年延长一个月,后6年每年延长两个月。1986年,日本《老年劳动法修正案》正式确定60岁的退休目标;1994年将女性退休年龄从58岁延迟到60岁;2000年将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提高到65岁,男性从2013年开始到2025年完成,女性从2018年开始到2030年完成。
退休者自主选择。意大利1995年规定,参保人员只要缴费满35年,就可选择在57岁至65岁间的任一年龄提前退休,有效期至2035年。2004年提出男职工提前退休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养老保险缴费满35年并且达到最低年龄标准(2008年的最低年龄标准为60岁、2010年为61岁、2014年为62岁)。
弹性机制
一些国家实行弹性退休机制,允许劳动者提前领取部分养老金,对推迟领取养老金的群体实行鼓励政策。
弹性年龄。瑞典早在2003年就将退休年龄延迟到65岁,允许最早在61岁提前退休,也可工作到70岁延迟退休。西班牙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65岁的基础上,劳动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超过65岁;法国也规定了60岁至65岁的弹性退休区间。
弹性缴费。部分国家虽然允许劳动者提前退休,但这类劳动者必须在此之前已经有一定年数的养老金缴费积累。西班牙规定,缴费满35年的劳动者可以在60岁退休。在意大利,缴费满35年之后可以在60岁退休,当缴费满40年时,可在任一年龄退休。
弹性收益。在法国,60岁以上且满足获得全额养老金条件的人,只要每多工作一年,养老金将会增长3%,若在60岁之前退休,养老金则会减少5%。英国规定,从2005年4月开始,其基本养老金可一直延迟到70岁领取,每延迟5周,养老金就会增长1%。
退休条件
在设计延迟退休总目标的前提下,一些国家对退休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这使退休条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采取高福利﹢高就业退休模式。即由国家推出鼓励老年劳动者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让他们愿意继续工作。在此模式之下,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55岁至64岁老年人口就业率达70%以上,冰岛65岁至69岁老年人口就业率达50%。在日本,55岁至64岁老年人口就业率达70%以上,65岁至69岁老年人口就业率达40%。
年龄与服务年限挂钩。在美国,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均可自愿退休:年满60岁且工龄满20年;年满55岁且工龄满30年。在泰国,政务类公务员没有退休年龄的限制,业务类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退休:年满60岁且工龄满10年。
只考察年龄。法国规定,普通职员退休年龄为65岁,特殊职员退休年龄为68岁。在瑞典,劳动者可以选择在65岁退休并领取全额退休金,也可以选择工作到70岁退休,每推迟一个月增发0.6%的退休金。在60岁至64岁退休的,每提前一个月减发0.5%的退休金。法国从2004年起将原来60岁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
养老金保障
许多国家加强养老金的规划管理,确保劳动者退休后有充裕的保障。
经费来源。一是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一些国家的公务员个人缴费形成的养老金占总养老金的30%至50%。但少数国家的公务员没有个人缴费的义务,所需 退休费用均由政府财政负担。如德国公务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负担。二是财政资金为公务员养老保险费的主要来源。公务员按工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剩余部分由国家负担。
管理方式。养老基金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制度型基金。由单独的监管委员会监管。代表国家有丹麦、芬兰、荷兰、德国等。第二种是契约型基金。通常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负责运营,由运营公司的董事会监管。代表国家有墨西哥、土耳其、意大利和波兰等。第三种是信托基金。兼有前两种基金的特点,主要以美国为代表。
兑现方式。养老金兑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现收现付。实行单独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都采取现收现付的筹资办法。二是完全积累。新加坡、智利、阿根廷等少数实行个人账户式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养老保险基金采取完全积累的模式。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