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调解交通肇事案 真诚悔罪终获谅解
2024-12-16 14:19: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美合日古丽·吐尔逊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经法官多次明理释法,最终以调解方式化解,被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最大程度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2024年4月,被告人若某持“C1”型驾驶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左转弯行驶时,与骑两轮自行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若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李某负次要责任。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若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共计90余万元。

  焉耆县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阿地拉·吾守尔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始末。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分歧较大,死者亲属情绪非常激动。考虑到该事故给两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为避免激化矛盾,阿地拉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希望能够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承办法官努力安抚逝者家属情绪,疏通家属心中郁结,并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做思想工作,阐明案件所涉的刑事、民事法律关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5万元(包括之前被告人已给付的赔偿款2.5万元,不包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应当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相应款项)。被告人及其家属当场支付10万元现金,剩余2.5万元分期支付。被告人获得被害人家属对其犯罪行为的谅解。

  【法官提醒】

  你所掌握的方向盘,不仅是你自己的,也是你背后家人的。千金万银,难比性命之贵,千恨万悔,难补车祸后果,不心存侥幸,安全驾驶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最大尊重。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