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不断锤炼党性自觉,并把高度的党性自觉运用到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法院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在推进民族复兴伟业中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不断锤炼党性自觉,并把高度的党性自觉运用到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法院力量。
锤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党性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司法审判工作自诞生之日起就在党的领导下,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有利于人民法院精准把握法院工作在新时代工作中的政治定位,有利于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到司法实践之中,确保法院工作不偏向、不走样。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彰显政治属性,突出政治功能,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始终。要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先导,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要推动干警自觉提高“政治三力”,树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锤炼为大局服务的党性自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善于从党和人民的立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立足世情国情党情,心怀“国之大者”,抓好服务中心大局各项工作。要坚持不懈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武装头脑,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国家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全力以赴解决群众“难点”问题,打通社会“堵点”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重大恶性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食药环”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从个案中“抽丝剥茧”地深挖潜在的社会安全风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要依法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推动破产审判工作上出真招、见实效,依法助推“僵尸企业”出清退市、助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纾困涅槃”,切实用司法智慧、司法手段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积极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要求,做好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工作,用好限期履行、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执行方式,以司法之力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要始终坚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更好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自觉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锤炼为人民司法的党性自觉。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明确新时代的司法价值追求,杜绝“就案办案”思维,切实强化“如我在立”“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共情能力,认真研判当事人诉求的事理、法理、情理,用心回应“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中蕴含的急难愁盼。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严格按法律规定、程序规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推动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做实案件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司法建议作用,实现既治已病也治未病。围绕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把释法答疑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话语把案情分析清楚、把法理解释到位,做实定分止争,防止一案结多案生。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院,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特别是院庭长作为“关键少数”,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履行好案件办理和审判监督管理的双重职责,监督、带动全体办案人员依法公正、优质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把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高质量落到实处,以司法审判工作促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奋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单位: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