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显成效 邻里纠纷终化解
2024-12-10 14:46: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舒予
 

  “法官,我那案子现在对方不准我动工了!人家现在还用人命来威胁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人民法庭(两江)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被告,在案件于2024年11月13日调解结案后,又向法庭寻求帮助。

  原告梁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的房屋紧邻相建。今年11月份,梁某某以双方前后屋紧邻的一堵红砖墙影响其房屋采光、通风为由,向法院起诉。第二中心人民法庭(两江)金汕法官在细致了解到案件事实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捕捉到促成调解的突破口,最终本案以被告自愿更换围墙材质、不影响原告房屋采光、通风,调解结案。

  可当黄某某依调解书拆除红砖墙后想要更换材料再建时,梁某某却要求黄某某重建围墙需后退一匹砖的位置,原处不允许黄某某再重新修建其他墙体。双方争吵激烈,邻里关系降至冰点,无奈之下,黄某某再次踏入第二中心人民法庭。

  了解纠纷再次产生的原委后,金汕法官立即联合当地派出所及村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释法说理,采用联合调处的方式,语重心长、设身处地地给双方讲情话理,持续做思想疏导工作。在经过近3小时的多方解释后,梁某某终于同意按照调解书协议的内容,不再阻挠黄某某继续更换墙体材质,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圆满化解。

  村里“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纠纷不能简单一判了之。临桂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从群众需求出发,向群众满意而去,用心办案、用情疏导、用法释疑,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