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宪”在开始!
2024-12-04 08:44: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妍希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也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在这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近人民群众。

  12月2日下午,铁山港区法院干警走进挂点联系村的火甲小学,组织全校师生会聚在大榕树下,以“宪法精神伴我成长”为主题,采用知识讲解、现场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宪法的重要地位、主要内容等,让学生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认识宪法、走进宪法,增强同学们对宪法权威性的认知,感受宪法和自己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随后,干警还特别为学生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认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举例说明生活中不规范使用国旗的情形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们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增强同学们对国家象征和对国家法律的认知。

  与此同时,同样来到火甲村的另一队干警,结合“12.5国际志愿者日”,身着志愿者服,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干警将宪法宣传手册发放到路边的群众手中,将宪法知识送上门,送到群众家中,挨家挨户倾听群众法治呼声,摸排群众法治需求,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提醒群众在享受宪法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好相关义务,切实做到让宪法深入农村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

  12月3日上午,铁山港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对辖区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干警向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介绍了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背景和意义,重点讲解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宪法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真实案例,教育告诫在矫人员在工作中、生活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改造自己,为重新融入社会夯实基础。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将聚焦“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让宪法真正走进群众的生活。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