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以法治之盾 守护校园蓝天
2024-12-09 10:18:56
 

  中国法院网讯(韦诗琪)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有效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1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韦柳娜,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金城江区第三小学,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通过同步直播的形式向全校两千七百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课堂上,韦柳娜以问题为切入点,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怎样预防校园欺凌和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

  同时,韦柳娜法官通过列举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欺凌行为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创伤,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法律条文,详细解读了在校园欺凌行为中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可能受到的行政、刑事处罚,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来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手,活力四射,使得法治课堂的现场气氛变得热闹非凡。

  活动最后,法院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单,引导同学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同学们也纷纷表示面对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拒绝成为残忍的施暴者。

  下一步,金城江区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不断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多角度、全方面、灵活多样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努力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