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招”融合
济宁任城区法院执转破案件81天完成破冰之旅
2024-12-05 14:56:14
 

  中国法院网讯(袁鹏)12月3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终结了济宁市新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至此,该院首例通过“执转破”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仅用81天就完成了破产受理、债权申报、审计评估、企业招商、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分配等招商式破产审理的全部程序,新企业进驻开工在即,从而开启了执破融合、破产招商的新篇章。

  执转破前的企业状况

  济宁市新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在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中密度板的生产、销售,木纤维的销售等。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持续亏损,其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2014年停产停业,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在梳理“资不抵债”、“无履行能力企业”过程中,该院执行局与企业所在地廿里铺街道办事处对接,征求对于企业破产的意见,取得了全力支持配合的承诺;与破产审判庭对接,会商破产相关事项,形成了“执转破”内部融合工作机制。之后,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转破”申请书。经审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济宁市新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2024年9月12日,任城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受理了济宁市新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在较短的时间内招聘指定了破产管理人。随之,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债权申报、审计评估、企业招商和债权人会议等相关工作。在上级法院、地方政府、执行局和管理人的通力配合下,截止12月3日,济宁市新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完成了招商式破产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并出现了资产拍卖火爆开场、溢价率达105%、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全票通过、地上建筑物一周内清场、新招商企业即刻进驻的良好效果。

  执破融合、招商破产的四项举措

  任城区法院地处济宁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件“执行难”一直是该院努力化解的难题。今年以来,根据最高院关于执破融合的整体要求,执行局与民二庭全面梳理“执转破”案件清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概括性执行功能,外延内联,认真开展四项工作举措,以破产程序“一揽子”化解执行终本、破产出清、企业招商、辞旧迎新的营商环境建设课题。

  一是强化了上下级法院的协同对接机制。根据“执转破”的审批流程,执行转破产的受理审查工作由上级法院统一审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经与济宁中院汇报,形成了任城区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规程》,并在执行局和民二庭设立专门联络人,建立了与中院的经常性协调联络机制。

  二是细化了执行与破产的分工配合机制。破产合议庭确定由一名执行法官、两名审理法官组成,破产审理由民二庭负责。“控人、控物、拍卖、交接”由执行局负责,如与法定代表人第一时间对接,了解企业相关信息;实现了印章、账册第一时间交付,提升了审计评估时效;申请执行人和债权人的无缝对接和直接转化,在各司其职中逐步找到了执行与破产的最优解。

  三是强化府院工作的实质性联动。在企业破产之初,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取得政府支持;同时,发挥政府了解企业人情的作用,由政府出面协调相关职工劳动权益、土地租赁、资产安全等,并由政府进行招商,最终实现引进汶上某企业进驻涉案破产企业所在厂区,使释放出的70亩地迅速实现了“新嫁”。

  四是实现管理人与政府和法院工作的配合。在破产工作中,破产管理人作为中介机构,要求做到双报告制度,即每一个破产事项,管理人一份报告给法院,一份报告给政府,必要时,由法院或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处置相关事项。如在资产拍卖中,管理人向各方报告,最终两个破产清算资产包全部拍出,其中一个资产包34户竞买人报名、127次出价、溢价率105%,两个破产清算资产包成交总额为347万元。在政府和法院的合力督管下,11月9日,举行济宁市新科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交接仪式,管理人和竞买人现场签约,并前往破产财产现场完成了全部移交工作。

  深度融合的三点经验

  首例执破融合案件,让执行和破产两个司法程序融合实现了破冰之旅,让涉企业19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让企业释放出70亩土地和6604平方米的房产和构建物,安置职工121人,为全市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让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度重生、没有价值的“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提供了有效途径,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执行局负责人张卫东认为:“要实现‘执行+破产>2’的效果,需推动二者在业务上的深度融合,以执行的‘速度’助推破产审判快速发展,以破产审判的‘力度’打破执行不能僵局,将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有机结合,形成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大格局。”

  深度融合,核心是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为组长,以立案庭、执行局、民二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执破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执破融合和破产招商的相关工作。通过制定《立审执一体化破产运行意见》《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规程》《破产案件办案手册》等文件,明确执破融合案件适用范围、业务规则和工作标准,让“力度”案件全流程有章可循,办理流程规范高效。

  深度融合,关键是优势互补。执行局通过前置“财产控制+查询处置”程序,把执行“总对总”“司法网拍”与破产办理无缝衔接,实现“执转破”之前“应查尽查”;进入破产程序后,依托执行强制力,提升破产审判成效,实现快速查人找物,切实提升债权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案债务核查时间较普通破产案件缩短了15%。

  深度融合,重点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执破融合”,快速出清“执破融合”、及时挽救有存续价值的企业,同步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促进城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改革,对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的,加强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协调衔接,注重对相关主体破产意愿的引导,依法及时移送破产程序,切实落实符合条件的“执转破”案件做到“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