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人民法院携手残联切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
2024-11-30 08:44: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文心
 

  一张适合轮椅进出的桌子该有多高?

  中国残联的工作人员驱动轮椅,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综治中心的大厅进入纠纷调解室的桌旁,一路顺畅。

  “这种圆角会议桌方便轮椅随时移动,腿部空间也足够宽敞。”工作人员表示,在各地调研时鲜少见到适配轮椅的会议桌。

  比普通桌子高出五六厘米,看似小事,实则关系着残疾人解决纠纷的便利“指数”。

  “一些法律服务的条件和范围与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仍有差距。”

  “许多法律服务场所尚未实现无障碍化。”

  “社会公益助残法律服务亟需有效的引导、培育和支持。”

  针对残疾人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现场会近期在福建莆田召开,研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的司法保障工作。

  硬件﹢软件

  打通涉残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平缓的坡道、低位导诉台、语音同步字幕、无障碍卫生间、盲文版诉讼指南、残疾人诉讼服务专岗……在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硬件”已足够“无碍”。

  “近年来我们办理过不少涉残疾人的案件。无法及时、便捷得到专业化、规范化的盲文、手语翻译指导,一直是办案时的痛点。”仙游法院立案庭庭长胡志铿曾经目睹过两位特殊当事人通过手语激烈“交锋”——当事人郑某和赵某均系听障人士,因借贷纠纷来到仙游法院寻求帮助。

  “双方当事人曾经是朋友,要解开当事人‘心结’,做到案结事了,最好是运用他们熟悉的沟通方式来化解纠纷。”胡志铿告诉记者,在部分涉听障人士的案件中,法官虽然可以借助手机软件与当事人进行文字交流,但大量书面语与法律术语仍需专业的手语翻译员进行沟通。

  依托“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仙游法院邀请残联指派的手语翻译人员和调解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在承办法官和手语翻译人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要让司法助残发挥实效,建立常态化、顺畅高效的协同工作机制是关键。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对加强残疾人诉权保障,提升诉讼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普惠化水平,创新调解化解模式,做实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残联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并在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湖南6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

  像仙游法院这样,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邀请残联工作人员、志愿律师、盲文教师、心理辅导教师等入驻调解平台,联合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正在成为全国多地法院积极推进的工作。

  “无碍”硬件加持“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让特殊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更细、更实的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建立季度会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将积极实践、创新探索,努力打通残疾人司法保障“最后一公里”,让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解纷服务惠及各类诉讼群体。

  个案﹢类案

  有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你们的儿子还在医院住院,你们就来闹离婚?”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时,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官朱秋霞感到难以置信。

  林某与张某因照顾孩子及经济收入等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

  朱秋霞了解到,林某与张某的孩子张某某患有孤独症,开庭前一天,张某某因急性疾病住院治疗,而夫妻二人则在法庭上因张某某的抚养权以及今后探望、医疗费、教育费等问题争执不休。

  鉴于孩子情况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启动涉残疾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区残联共同参与调解。城厢区残联工作人员立即来到法庭参与调解,从残疾人救助、费用报销、干预治疗、康复训练等方面一一给当事人进行解读。经多方努力,林某与张某终于达成一致,签下调解协议。

  “孤独症又被称为‘星星的孩子’,看护孤独症儿童对父母而言是经济和精神的双重考验。”城厢区残联工作人员李少云告诉记者,向孤独症儿童的父母阐明救助政策及干预治疗方法,可以减轻孤独症家庭的经济压力,为孤独症孩子更好地谋划未来。

  早在2018年,城厢区法院就已经与区残联尝试联动协作,在一起涉残疾人家暴案件中,城厢区法院作出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与区残联共同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由残联推荐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婚姻家庭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法院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共同形成残疾人司法保护合力。

  一个个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传递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鲜明价值导向,引导着全社会共同尊重、关心、支持和帮助残疾人。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钱晓晨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会同中国残联等单位建设全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多元解纷案例库,收录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典型案例,为各类主体开展纠纷化解提供参考,为人民群众寻求适宜的解纷途径提供指引。

  “目前多元解纷案例库已在山西、江苏、广东、云南等11个地区试运行。我们也在会同中国残联开展残疾人多元解纷案例的推荐入库工作,案例库计划今年年底上线。”钱晓晨说。

  末端﹢前端

  全链条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

  “法院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残联是残疾人的‘娘家人’,处在维权的‘最前沿’,两者定位不同、职能不同、优势不同,但目标一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谢志洪表示,中院和市残联明确“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机制共建、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摸清残疾人群体维权需要、解纷需求,全面对接、同向发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在福建莆田,涉残诉讼数据信息录入全市大数据统一调度指挥平台,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回应残疾人诉求、就地化解纠纷。

  不再是“有矛盾找法院”,而是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处纠纷。在“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下,“末端”与“前端”效能充分叠加,让涉残矛盾纠纷实现全链条化解。

  “要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帮助残疾人依法维权、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的有效方法,推动形成‘有纠纷先调解’的良好氛围。”中国残联副主席李东梅介绍,目前共有139家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遴选了熟悉残疾人特点、具备法律素养的469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国逐步推开涉残疾人“总对总”多元解纷工作。

  各地法院充分借助残联及其他社会力量化解涉残疾人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会同本地区残联积极实践,形成了一批司法助残特色品牌——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与残联工作联动,对参与诉讼的残疾人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无障碍调解室,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包头市涉残疾人纠纷诉讼服务站,把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残疾人身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打造的无障碍示范法院,获得国家首批无障碍环境认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建设的无障碍诉讼环境实践基地,获评北京市无障碍诉讼服务重点单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联合残联等单位共同建立交通事故爱心助残调解室,推动切实化解纠纷……

  “做深做实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把特殊群体的‘需求清单’变为司法服务的‘履职清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具体行动。”钱晓晨表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推动与残联“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的推广与深化,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