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抓源共治促家和 司法赋能护平安
2024-12-02 15:0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珊 孙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致力于家事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安宁。

  一线调研,做好治理“大文章”

  “家事纠纷案件占民事诉讼案件的比重高达20%……”该院在梳理多发易发案件情况后发现,家事纠纷始终高居不下。如何找到破解之策,调查研究是先行之道。该院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将调查研究与日常司法审判工作结合,每半年制作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报告,分析高发多发案件深层次原因,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截至目前,已报送专题报告31期。

  “从审判实践来看,高额彩礼问题多有发生,要坚持裁判引领与普法宣传双管齐下……”今年以来,该院针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社会问题,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夜校、专题讲座等活动198次,利用檀林镇“逢六赶集”传统,开展“法治赶集”活动12场,基层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先调后诉,设立冲突“缓冲区”

  面对新形势下婚姻家庭出现的新需求、新变化,人民法院如何更好为基层治理助力?为此,该院主动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县委高度重视、支持法院工作,先后2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形成会议纪要,要求“在刘河镇、狮子镇、张塝镇,先行开展家事纠纷先调后诉试点”。

  “先调后诉的目的不是为了将案件推出去,而是给出缓冲期,通过多方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目前,已经在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领域形成了规范机制。”刘河法庭庭长何敏在介绍《家事纠纷“先调后诉”工作实施方案》时,也分享了自己的办案体会。

  在处理一起年过六旬的当事人离婚纠纷中,法官发现两人感情基础尚可,只是生活习惯不同导致时常争吵。为此,法官与当地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委会书记一同进行调解。“有时候双方要的就是一个台阶,基层组织的介入等于多给了一个台阶……”最终,双方在各方的调解下和好如初,类似调解成功的案例已有367例。

  搭建阵地,共谱解纷“协奏曲”

  11月27日,狮子镇在全县率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鲁林围绕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批复内容,进行了解读。

  同时,狮子镇印发了《关于成立狮子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在处理家事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提供了工作遵循。据悉,狮子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从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政法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知民意”“有公信”“精法律”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按照每村至少1名、调解委员会2名的标准进行配备,落实人民调解员经费保障,保证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有了‘家调委’这个阵地和专职调解人员,家事纠纷化解就更有行动方向、更加稳定持续……”在参加“家调委”揭牌仪式活动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对该项举措的落实落地深感欣慰,并对人民法庭更好融入家事纠纷调解大格局,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防范化解风险中彰显更强司法担当,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提升百姓“家门口”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