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结案了事”观念 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24-11-30 09:42: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善军
 

  “案结事了”是群众最朴素的诉讼认知和愿望,也应当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空转”“案生案”浪费的是群众的时间精力,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案结事了”是群众最朴素的诉讼认知和愿望,也应当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

  案结事了需要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从群众角度来看,到法院打官司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书,更不是来走程序,而是一个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走出困境。我们要以“如我在诉”理念设身处地为民思考、与民共情,不仅要有“把案子结出去”的责任,更要有“案件到我为止”的追求,让自己成为矛盾化解的最后把关人。要强化“一揽子解纷”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既要实质性回应当事人本案诉求,又要考虑后续关联案件,通过引导当事人明确、变更、增加诉求,“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尽量避免衍生其他案件。要强化“一审终局”理念,坚持依法办案、情理相融、严格实体、公正程序,使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和政策,也符合老百姓普遍的、朴素的正义感受,尽量减少案件进入二审、再审。要强化“立审执一体化”理念,推行自动履行告知书前置送达,用足用好保全措施,加强督促履行,加大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考核,尽量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结事了需要践行“向前一步”的担当。案结事了需要把实质性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导向,而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关键,往往是“坐堂问案”之外的“向前一步”,尽管每“向前一步”都意味着办案人员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往往就体现在“向前一步”中,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也往往就体现在“向前一步”中。如何“向前一步”?就是要追根溯源、吃透案情、摸清隐情、精准释明,为群众打开“心结”,解开“法结”,让当事人心悦诚服。要积极调动人民调解、行专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打通诉非联通渠道,最大限度实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扩散、纠纷不增加。要把每一环节服判息诉功课做到极致,做好判前释明、文书说理、判后答疑,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理解得了的法理、接受得了的道理释法办案。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群众“心坎里”,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社会共识。

  案结事了需要锤炼“敢为善为”的本领。司法实践中,如果我们缺乏驾驭疑难复杂案件能力,遇到矛盾难点、堵点绕着走,盲目追求“结案了事”,将会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因此,要想做到“案结事了”,必须苦练内功,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本领。首先要提高政治能力,树牢大局观念,自觉把个案置于大局中审视权衡,从宏观上把握方向,从微观上精细雕琢,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其次,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换位思考,善做思想工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把道德准则、风土民俗、人情事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引入司法审判,用群众更易接受的方式疏导思想、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第三,要提升专业能力,审判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对法官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法官保持空杯心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总结、苦于钻研,用心用力用情用智办好每起案件,使案件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第四,要提高综合能力,办案是一门复杂的学问,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足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常识,要广泛涉猎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领域知识,自觉经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司法实践中炼胆识、磨意志、长才干。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