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周素青 杨玉巧)乌鸦尚知反哺,羔羊亦知跪乳。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既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又消除了父母与子女间的隔阂,使亲情关系得以修复。
现年75岁的张大爷有两个儿子,张某系其长子。多年前,张大爷投资入股某纸厂,后分得分红75万元。经同村村民调解,张大爷赠与张某及其次子各10万元,由两个儿子对张大爷尽赡养义务。现张大爷将其长子张某诉至法院,称其强行把张大爷轰出居住房屋,不履行赡养义务,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二人间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并要求其长子返还张大爷赠与的10万元。
法院审查后,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认为本案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不符合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且张某坚称已对其父亲尽到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考虑老人年事已高,对簿公堂会使父子二人感情更加疏离,而本案纠纷又涉及赡养问题,具有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双重需求属性,因此,不仅要解决履行法律义务的问题,更要注重化解家庭矛盾。仅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引发张大爷父子更多的矛盾和隔阂。
承办法官遂下乡走访张大爷家中,联合村书记与张大爷二子分别面谈。调解伊始,张大爷情绪激动,父子争执不下,法官从孝亲敬老、修复亲情、家庭和谐、法律规定各个角度,进行疏导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放下心中嫌隙。劝导张某作为子女多从亲情上考虑老人的实际情况,更要从法律角度上履行好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张大爷作为父亲要顾全大局,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树立好典范作用。
最终,父子二人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由张某按时给付张大爷赡养费。这场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一家人的亲情也得到了修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处理涉老年人纠纷案件中,满城法院始终注重通过情、法、理并用的调解模式,实质性化解纠纷,用心用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以实际行动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促进家庭温馨和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