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大通区:红色领航洛“和”“枫”景
2024-10-22 09:02: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梦瑶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人民法庭管辖洛河镇、上窑镇以及淮南市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民事案件,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及辖区经济发展,产生了大量以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类矛盾纠纷,涉及利益群体多,纠纷复杂多变。为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践行“枫桥经验”,该庭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枫桥”法庭创建工作,实质性化解矛盾,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造出美丽乡村的洛“和”“枫”景。

  坚持“党建+群众路线”,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好措施、好办法哪里来?答案是从群众中来。”《之江新语》中有这么一句话。“枫桥经验”这套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方法,是人民在党领导下创造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群众的力量解决问题,正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原则。初心是党心,党心连着民心,要想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坚持“党建+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洛河人民法庭严格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成立了党支部,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四人,支部书记熊鹰是淮南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副庭长岳文莲是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副庭长邹明是全省妇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个个是办案行家里手,多次被上级法院表彰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法庭支部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始终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业务相结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法庭坚持审判业务与党建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和落实。

  聚力“党建+群众路线”,以党建为魂,以群众路线为基,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工作机制,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设立法官联络点,公布联系电话,每月到社区排查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巡回上门办案,以案说法,化解矛盾。运用信息化平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活用人民调解平台、微信庭审小程序、诉讼服务热线等,为群众提供多渠道的解疑答惑、调处纠纷、法治宣传等服务。

  2024年4月15日,坐落在方楼村的岳文莲法官工作室里,洛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岳文莲、上窑镇党委副书记方艳和上窑镇各村干群妇女同志,正在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岳文莲法官介绍了辖区内近年来涉婚姻家庭、家庭暴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校园霸凌等案件的总体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对预防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进行了指导。在交流环节,各村妇女干部也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问题、提建议、提对策,更提出了未来期望,希望法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司法支持,座谈会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赞扬。

  坚持“党建+多元解纷”,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传统管理习惯于管理主体唱“独角戏”,而现代治理要求各类治理主体协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坚持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凝聚社会治理合力,才能显著提升争议解决的效率。

  洛河人民法庭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善治良策,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与基层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常态化的联系机制,研判辖区常发的矛盾纠纷类型,提出治理措施,从牛棚地头走进老百姓的心头,凝聚社会治理合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7月,因环境治理需要,农场区域奶牛、黄牛养殖场大部分已搬离,只有奶牛四场25户养殖户迟迟不肯搬离,产生了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村居管理委员会与养殖户之间的牛棚迁移赔偿合同纠纷。

  为实施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禁养工作,7月3日,淮南市经济开发区举行了关于奶牛四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洛河人民法庭庭长熊鹰、人民调解员方道武受邀参加,听取推进工作的进展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在淮南经济开发区的支持下,经过对25户逐一了解,洛河人民法庭选取两家养殖大户作为调解的突破口,其中就有对牛棚迁移抵触情绪较大的吴某兰夫妇。

  在尝试电话沟通和上门调解未果后,考虑到双方在当地生活十几年,基层组织和周围群众最了解情况,熊鹰庭长和调解员方道武决定尝试引进“外援”,在当事人所在的农场社区办理此案,联系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员共同参与工作,将当事人双方邀请到农场社区“面对面”进行调解。

  在此期间熊鹰法官作为“中间人”,引导双方从合作初心及化解纠纷出发,为双方分析利弊,同时,调解员和社区书记始终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为双方分析利弊,强调乡村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整治,污染治理成效不断显现,此次环保整治行动势在必行,双方一定要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沟通协商,让被告从拒不配合到态度有所缓和。

  因为整个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看到了法官、调解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态度和付出的努力,也看到了养殖户吴某兰的勤劳朴实和实际困难,本着诚实守信、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原告撤诉,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各方努力配合,两家养殖大户不但消除抵触情绪带头迁移牛群,还主动劝说其他养殖户,化解了此次牛棚迁移合同纠纷。

  坚持“党建+法制宣传”,提升司法为民温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而司法为民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民之所望,司法所至,由于派出法庭的特殊地理位置,要想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法治治理的每一个“神经末梢”,洛河人民法庭就必须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司法为民的温度。

  洛河人民法庭在长期联系、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形成了“走得进家门、坐得下板凳、拉得起家常、建得了感情”这一套“进村入户”的标准。2024年7月24日,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洛河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进了洛河镇方楼村委会,并邀请社区干部和附近居民现场观摩庭审。

  该案件案由为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在玩耍过程中,被告导致原告受伤,牙齿损坏,需要进行治疗。在庭审过程中,考虑到事情对双方孩子的心理及身体的伤害,洛河法庭庭长熊鹰法官兼顾情理法理,耐心释法说理,让长达两年的纠纷最终调解结案。庭审结束后,熊鹰法官现场开展了法治宣讲,向群众讲解了有关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律知识,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我从没有去过法院,这也是第一次现场旁听法院审理,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专业,也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且我从前以为法官就是坐在法庭里审案子,没想到这么热的天,还能跑到我们村里来解决问题。”旁听村民激动地说道。巡回审判是洛河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有力探索,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生动的法治宣传,着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用心用情续写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人民群众中有无穷智慧,基层实践里有万千高招,才使得枫桥经验展现出历久弥坚的活力。今年上半年,洛河法庭办理案件的调解率为27.62%,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50.53%,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为47.22%,平均结案时间为30.02天,以上指标均在合理区间。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洛河人民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把党旗插在基层治理的最前沿,牢牢抓住党建这个“主心骨”,时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基层实践同频共振、互动共融,成为连接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