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邓小林 缪怡萱 徐铭露)“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辛苦付出,坚持不懈地想办法克服困难,让我看到了还款的希望。”近日,申请执行人魏某向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该案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冯某驾驶小轿车不慎与魏某驾驶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发生两车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魏某及另一乘车人受伤。2019年3月,魏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冯某赔偿魏某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某迟迟未支付赔偿款,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发现冯某尚有90㎡的房票还未使用,当即与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联系,将其冻结。冻结房票后,执行干警遇到了新难题:司法强制执行程序中对于房票的处置问题尚未明确规定,此前衢江区也并无房票处置的先例,安置房管理部门又明确表示不能直接对房票进行拍卖。
眼看这张房票竟成了“烫手山芋”,执行干警只能寻求新的解决方式,与安置房管理部门对接,探讨如何将房票以其他方式拍卖变现。
“能否将房票先兑现为房屋再进行拍卖?”执行干警大胆设想。然而囿于当时安置房屋尚未建成,且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长期躲藏在外,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交通事故赔偿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执行干警不敢松懈,此间,密切监控冯某财产动态并联动公安查控冯某踪迹进行了多次抓捕。2021年10月,在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执行干警终于控制了被执行人冯某。迫于执行威慑,冯某偿还了15万元。
2023年,安置房小区建成交付,执行迎来了新的转机。执行干警立刻同安置房管理部门研讨分析,确定采取对房票强制结算的方式,将冯某先前所选定的房屋上网拍卖。
案件执行正朝着光明的方向发展,但新的难题也随之而来,安置房经结算需补22万余元的差价。“倘若不能缴清补偿款,安置房便无法进入拍卖程序进行变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得不到兑现。可近22万的垫付款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执行干警尝试着联系了申请执行人魏某,耐心与其分析利弊,但魏某表示自己无力垫付。
执行干警并不气馁,同安置房管理部门多次会商讨论、制定方案、研判方案可行性,最终一致决定开通绿色通道,制定有别于一般的办理规则:安置房先进行网上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向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缴清补偿款。
2024年8月28日,房屋以最高应价941100元拍卖成功,案件进入执行款分配阶段,魏某的赔偿款有望得以清偿。
近年来,以拆迁安置房或者房票作为执行财产要求处置的情况屡见不鲜,衢江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创新采取强制结算的手段,由买受人对被执行人单套房产缴清补偿款,为房票变现提供了新的执行思路,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