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赵伟鹏 林少峰)近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曾某在法院的帮助下成功拿到赔偿款,并在案件执结当天致电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曾某受雇于陈某从事楼房外墙装修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曾某不慎从二楼跌落受伤,全身上下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所评定,曾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附加三处十级伤残。经判决,陈某应赔偿曾某各项损失29900.23元。因陈某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曾某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得知,申请执行人曾某家庭生活困难,该笔赔偿费用不仅是曾某的治病钱,更是家庭生活急需。接手该案的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执行措施,为该案开启“绿色通道”。然而,经前期多方查控,均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解申请执行人乃至其一家的急难愁盼,执行干警多方奔走,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陈某。执行干警严肃告知陈某拒不履行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面又将申请执行人的伤残情况与其家庭受到的冲击向被执行人陈某详细说明。双管齐下,被执行人陈某当即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没有考虑申请执行人曾某受伤困境并且未主动履行的行为表示惭愧。
随后执行干警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讲明事故发生的意外性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从情理角度让双方尝试“换位思考”。经调解,被执行人陈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家庭困难,希望得到曾某的宽限。看到陈某的态度诚恳,曾某表示理解,并主动做出让步。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陈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是民生案件执行中的重点和难点,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保障民生权益放在执行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多举措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让劳务者流汗不流泪。今年以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共执结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6件,执行到位标的99.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