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冯梦龙……”
苏州市相城区法院:深挖传统文化赋能多元治理
2024-09-22 10:11: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唐灿 刘畅 李鸣彧
 

  导读

  “心怀百姓爱黎民,主政美名扬寿邑。”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高度评价冯梦龙在福建寿宁任知县时的优良政德。如今,漫步在冯梦龙的故乡——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村,到处都能感受到冯梦龙元素的浸润。如何盘活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能多元解纷新气象?扎根于此的相城区人民法院黄埭人民法庭深入思考、积极实践,充分挖掘冯梦龙“无讼”理念及断案艺术,活用冯梦龙经典判例,探索“冯梦龙工作法”为解纷路径提供“梦龙灵感”,精打细磨“梦龙清风”品牌,以一个又一个生动案例,不断诠释“枫”景这边独好的新时代“梦龙故事”。1.jpg

图①:相城区法院法官参观冯梦龙故居。2.jpg

图②:相城区法院青年干警沿水上廉政文化路线开展学习活动。3.jpg

图③:相城区法院法官在冯梦龙村值班“坐诊”。

  法古贤妙方 融心中坚冰

  眼看午饭时间已过,当事人“受邀”在黄埭法庭午餐。“今天,我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次暖心服务,也感受到法庭把‘如我在诉’真正落到了实处。”小吴一边吃饭一边感慨。

  今年年初,因某公司一直拖欠货款,小吴向黄埭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清偿货款5万余元。

  事实清楚明白,法律适用也不复杂,这类案件一般会先分流至法庭诉前调解团队处理。就这样,已退休的黄埭镇司法所原所长浦小弟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第一时间受指派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三个案件在上午依次进行。眼看前两个案件尘埃落定,浦小弟起身把上述货款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请到办公室。“经过一段时间沟通,双方依然剑拔弩张,抵触情绪还是很大。”浦小弟看到,被告虽然对于欠款的事实予以承认,但一而再地强调其公司目前经营十分困难,无力承担该笔费用,更加不同意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没有谁喜欢打官司。”从退休前长期担任基层司法所所长,到如今担任调解员,尽管角色转变,但浦小弟始终身处矛盾调处一线,无论社会阅历抑或是司法经验都十分丰富。在他看来,冯梦龙提出的“省其谳牍,可使无讼”“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等“无讼”观点,就是要通过非诉方式促使人们遵纪守法、定分止争。

  浦小弟敏锐感觉到本案调解的可能性很大:“对原告来说,本意只是尽快拿回本金;而被告确有还款意愿,但希望能减免违约金并延长付款期限。”

  眼看解纷端倪已现,浦小弟顺势发出邀约:“一上午调三个案子,正好到饭点,你们也饿了,我去食堂带几份盒饭下来,也请你们吃个饭,咱们慢慢聊,不着急。”

  不一会,热腾腾的盒饭交到了双方手里。浦小弟一边招呼大家吃饭,一边继续交流案件,气氛一下子轻松许多。法庭的法官看到此景,干脆一道加入“饭局”。又一番耐心释明与劝导后,本就不想“撕破脸”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免除违约金、分期还款的协议。

  原告代理人杨某也感慨颇深:“工作到饭点,调解员没有把我们请出去,没让我们下次再来,反而请我们吃饭。一切从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出发,这样的调解工作,我们当事人很难说服自己不好好配合。”

  看到双方握手言和,浦小弟打心眼里高兴:“以前在司法所,追求的是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参与人民法庭调解工作,目标仍然是帮助当事人诉前化解纠纷。”

  在相城区法院副院长谢群看来,巧用、活用、善用冯梦龙理念,以非诉讼解决方式更为灵活、迅速、有效地化讼、息讼,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同时节约司法资源,达到促进和谐和睦的司法目的,也就实现了冯梦龙劝惩教化、减轻讼累的无讼司法追求。

  受“芦花鸡案”启发 探寻解纷灵感

  冯梦龙在担任福建寿宁县令时,曾处理过一起“芦花鸡案”。

  叫卖芦花鸡的农夫一不留神,鸡溜走了,跑到邻近一家米店里,米店老板硬说鸡是他养的,农夫不依,由此成讼。

  实地了解情况后,冯梦龙先询问双方给鸡喂养何食。农夫说是菜叶,米店老板说是白米。冯梦龙命人取出白纸,让鸡立于纸上,再罩上鸡笼,然后让双方猜测鸡便颜色。米店老板自知理亏,吓得面如土色,哀声求饶。

  在黄埭法庭辖区内,曾发生过一起“兄弟阋墙”纠纷。因为卖了家中一套拆迁房,兄弟二人就卖房款的分配问题争执不下,哥哥将弟弟诉至法院,要求弟弟按照此前双方约定,将20余万元卖房款分给自己。立案窗口阅卷阶段,法庭工作人员就感到十分奇怪,卷宗显示早在2021年兄弟二人就经当地村委会调解达成了书面协议,由弟弟向哥哥支付上述卖房款。

  如今一直拖着未履行,且又引发一起诉讼,很可能事出有因。考虑到该案涉及拆迁、家事等因素,法庭研究后决定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团队,交由司法战线退休老干部钱林方处理。

  “想要搞明白矛盾症结所在,就要像办理‘芦花鸡案’那样,找到‘解纷法宝’。”钱林方走访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到虽然兄弟二人就房屋出卖款的分配确实达成过约定,但二人对母亲生前的医疗费用负担事宜均有微词,这也是导致弟弟不愿支付卖房款的潜在原因。

  找准症结所在,钱林方多次邀请兄弟二人来村委会进行调解。兄弟二人拿出了母亲过世前的所有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凭证,在村委会见证下对账确认,统计出双方实际负担的费用。再经过钱林方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释法析理,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双方各自负担母亲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中的一半并据实结算,在卖房款中予以扣除,弟弟也心甘情愿地将房款余额及时支付给哥哥。

  钱林方总结说:“人民法庭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要到纠纷源头上去,找出矛盾根源,一揽子靶向解决,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

  学“犀溪断牛案” 亮出多赢法治名片

  “两牛相触,一死一生。死者同食,生者同耕。”这是冯梦龙在担任福建寿宁县令时,在“犀溪断牛案”中所作的判词。

  寿宁乡下两村相邻,素有积怨。某日,两牧童各牵一牛交汇放牧,因贪玩而疏于照管,致使二牛角斗,一死一伤。此前,两村即多次械斗,这一纠纷处理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冯梦龙受理案件后,立即深入案发地,详细询问了牧童事发经过,也了解了两村之前的恩怨纠葛。

  掌握案发背景后,冯梦龙首先历数了两村多次械斗、世代为仇的恶果,向双方阐明以和为贵、止争化讼的道理,又讲清两牛相斗,并非哪一方蓄意制造,一死一伤的结果谁都不愿意看到,当下最要紧的是化解纠纷、减少损失,劝导他们解怨修好。两村村民都坦然接受,此后相安无事、和睦共处。

  “犀溪断牛案”的调解艺术,被黄埭法庭活学活用,在处理一起家事案件时给予充分借鉴。

  老张与薛女士结婚20余年,并生育一女儿,但由于二人是半路夫妻,且老张与原配育有一子等缘故,薛女士总觉得自己和女儿没有被张家人接受,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再加上老张本就沉默寡言,夹在中间总是左右为难。久而久之,夫妻分居多年,感情渐淡。2022年11月,老张提起离婚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候佳芸协调双方调解,二人就离婚事宜达成了一致协议。但因共有的房屋当时还没有办证,无法直接分割,双方为尽快离婚均同意离婚后再自行协商处理。

  原以为二人的纠纷就此了结,候佳芸没想到,如今过了一年不到,老张再次起诉。“这次属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那套房屋已经具备办证条件,双方却不能协商好如何分割。”面对该案纠纷,候佳芸想到了冯梦龙的“犀溪断牛案”十六字判词。

  候佳芸首先找到当地村委会,了解双方日常生活的细节,与女儿的关系如何,等等。为了增加工作助力,提高释法说理的可接受度,她又通过设置在冯梦龙村的融合法庭,联系到人大代表和冯梦龙村的负责同志参与,共同化解这个让人头疼的案件。

  指着融合法庭墙面上张贴着的“扬梦龙清风、建无讼村居”的标语,法官引导当事人:“我给你们讲讲冯梦龙调解的故事吧!”

  “犀溪断牛案”调解之妙,就妙在“同食”与“同耕”。一个“同”字,完美诠释了冯梦龙充分衡平双方利益诉求,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智慧。

  “你们夫妻一场,就和案例中的两个邻村一样,今后为了女儿还要打一辈子交道。‘死者同食,生者同耕’,讲的就是要和谐、共赢的道理,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照顾到对方的合理诉求,这样才能实现两造皆合。”

  法官一番引经据典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就老宅及另一套婚内房屋的分割及折价补偿、房屋腾退、债务承担等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

  签订调解书后,薛女士的代理人王律师感叹道:“一起家事纠纷,黄埭法庭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冯梦龙传统文化,又让我们感受到耐心解纷的认真劲,真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院长手记

  找准优秀传统文化的司法触角与时代韵脚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俞水娟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法律文化博大精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当代司法工作者,应当努力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从中汲取营养,借鉴司法智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00多年前,从现在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走出一位享誉中外的文学家、思想家、戏曲家——冯梦龙。他提出“省其谳牍,可使无讼”“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等无讼观点,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十分契合。

  作为冯梦龙故居所在辖区的人民法庭,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黄埭人民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从本土传统文化资源中汲取法治营养,解构传承冯梦龙文化名片的思想内涵,活用冯梦龙经典案例,借力古今贤达绘就为民解纷的新“枫”景。

  去年以来,法庭总结提炼出“治未恙·使无讼”工作理念,将“省其谳牍”的“减少卷宗材料,简化诉讼程序”朝着建设综合性、立体化多元解纷体系转变,全力创建“梦龙清风”多元解纷品牌,探索创建“冯梦龙工作法”,作为司法实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成果,亦是对“无讼”“和为贵”传统理念的生动诠释,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达到古为今用、不忘本心、面向未来、定分止争的作用。

  以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以典型事例引路,以品牌建设引航,黄埭法庭的核心目标,就是让非诉解纷成为老百姓面对矛盾纠纷时的首要选择和基本方式,实现法庭工作由单纯办案向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转变,服务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维护地方和谐稳定。

  为此,法庭聘请了3名熟悉民风民俗、基层解纷经验丰富的司法战线上的退休老干部作为调解员,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群众便捷诉讼诉求的方式方法,切实抓好诉前调解案件分流和多元解纷工作,多途径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的成效。今年1至8月,3名老干部合计分流案件896件,调解成功案件295件,调撤成功率达33%。

  专家点评

  “冯梦龙故事”对现代司法的启迪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侯海军

  明代文学家、思想家冯梦龙在担任福建寿宁县令任上,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思想,传承了“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甚有政绩。其追求“无讼”的理念为当下的我们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实践指引,对于赋能多元解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充分挖掘地域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从冯梦龙的法律实践中萃取优秀的法治文化,从实操中找到多元解纷的新角度、新方法,在法治实践中巧妙融合,将法治理念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了法治和德治的统一,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多元解纷品牌——“梦龙清风”。注重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自律,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从法官到特邀调解员,从法庭到乡间地头,在相城区法院提供的“古法今用”的大量生动案例中,可以看到古人的智慧,也体现出对优秀法律文化精髓的传承,是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这将绽放出美丽的法治之花。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