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浙江嘉善、浙江平湖、上海金山,一场跨区域案件交叉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三地法院共同排摸跨嘉善、平湖、金山三地涉及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50余件,开展协同执行。
作为长三角地区的“小三角”,嘉善、平湖、金山三地地缘相接、人缘相亲、经济相融、人文相近,人员经济联系紧密,案件要素相互交织,执行协作具有扎实的现实基础和价值基础。早在2009年,三地法院就共同会商建立了“金平嘉三地执行协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2023年8月,三地法院又依托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联动应急处置、点对点网络协助查询以及司法拘留、打击拒执协作等一系列跨区域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本次专项行动正是该机制运行的一个缩影。
清晨5时30分,晨光微熹,三地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奔赴执行现场。
“系统反馈你们申请协查的被执行人车辆进入金山一小区……”
因案件被执行人居住在上海市内,嘉善法院委托金山法院代为拘传、拘留。接到申请后,金山法院向协执单位发送相关法律文书,申请协助查人找物。经金山区公安分局协查,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行踪。
获知线索后,金山法院执行法官火速赶赴现场,顺利在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至金山法院羁押室,并将相关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嘉善法院。
最终,在嘉善、金山法院的协同执行下,被执行人马某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并当场支付1万元。
嘉善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嘉善县惠民街道李某某住所地,经过一番搜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并将其拘传至金山法院,顺利完成交接。搜查中,李某某情绪非常激动,一度不愿配合。拘传至金山法院后,李某某看到法院坚决兑现当事人权益的决心,终于幡然醒悟,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并当场支付了5000元。
平湖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乙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平湖法院多次至金山区寻找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俞某主动向甲公司履行了8000元后,经查,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平湖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我院已经发现俞某下落,你院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此次交叉执行行动中,案件迎来了峰回路转。平湖法院委托金山法院对俞某下落进行排查,并协助平湖法院对其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如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执行干警释法析理与用心沟通,俞某主动履行了欠款4万元、罚款1000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相互委托拘传39件39人,已协助拘传9人,其中2人已履行完毕,执行和解6件,拘留1人,罚款4人执行到位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