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家电“无病乱修”“小病大修”乱象
2024-09-03 09:18: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建兵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旦证明家电维修遭遇欺诈,消费者可以“退一赔三”的规定向修理机构索赔,违法者应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近期,家电维修领域问题频发,“小病大修”“无病乱修”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上海市消保委调查结果显示,某些地图类App上标注的家电维修商户地址大量不实,还存在虚假报价、虚假维修以及虚构故障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上海消保委调查显示,某些地图App标注的家电维修商户地址存在大量不实情况。其中,某地图App178个家电维修信息有74个涉嫌虚假,占比达41.6%;另一地图App164个家电维修信息有65个涉嫌虚假,占比达39.6%。测试时,上海市消保委通过某地图App找到的3家维修商,第一家维修人员谎称主板损坏、缺少制冷剂,通过捣鼓内机、虚假加液的方式维修,收取了680元。然而,经专家事后鉴定,所谓的加液反而放掉了部分空调制冷剂;第二家维修人员同样谎称主板损坏,收费547元;第三家维修人员则谎称空调传感器损坏并更换了传感器,实际是剪断了传感器连线后重新包扎,收费400元。

  据上海市消保委的调查结果显示,线上线下的虚假广告,误导了消费者选择非正规维修服务。维修乱象是家电售后服务领域的顽疾,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由于家电的更新和数字化使用,而一些用户对如何更新和数字化使用并不是十分了解,从而使一些家电维修行业的从业者利用消费者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偷梁换柱”进行维修欺诈;有的小题大做,过度维修,没病小医,小病大医;有的捆绑消费,强制服务;有的以次充好,偷梁换柱;有的价格不透明,漫天要价……不仅使家电原本的问题可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而且会“越修越伤”,让消费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

  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承修方和消费者之间的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无论是维修标准、规则还是家电配件质量、甄辨方式,消费者除了有些问题能从外观上直接看出以外,大多数情况下,维修后的家电都是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再度出现故障,消费者才得知此前的维修有问题,但为时已晚,证据未能得以有效固定。此外,消费者找维修方解决问题,往往需要反复沟通,若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入诉讼程序,则会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

  我国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等;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明确,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明文规定家电维修费用,一些消费者也不清楚各品牌的收费指导标准,许多维修项目还存在计价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市民无从查验,很容易被钻空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一旦证明家电维修遭遇欺诈,消费者可以“退一赔三”的规定向修理机构索赔,违法者应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当然,有关部门对维修企业要加强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发现维修企业或维修人员有不诚信行为,立即将他们列入“黑名单”。消费者在选择家电维修服务时,要谨慎选择维修商户,注意核实商户的资质和信誉情况,避免遭遇虚假维修和高价收费等陷阱。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