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迟还引官司 诉前调解化纠纷
2024-09-02 11:16: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8月20日,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受理调解了一起因借款产生的纠纷。这起纠纷的原告为李某,被告为华某,被告分别在2023年7月和2024年2月向原告李某借款18万和9万,共计27万,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借款本息,被告都是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偿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同仁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这起纠纷移交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室接到这起借款迟还产生的案件后,先由调解员向原告李某打电话了解情况,建议李某先调解。起初,因原告李某不了解诉前调解的作用,认为调解就是浪费时间,想直接立案,后经调解员耐心解释、全面阐述诉前调解的益处,并就该案件诉前调解益处向其说明:一是这起纠纷标的额达到二十几万,诉讼费用较高,诉前调解不收费,若调解不成可以再去立案,还能省下律师费;二是诉前调解节省时间,没有立案开庭审理那么复杂。

  原告听了调解员对此纠纷的分析之后,同意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向原告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之后,继续找被告沟通,首先向被告从法律的角度讲明借款不还所承担的后果,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之理,如果原告立案开庭,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支付,这无疑会增加被告的负担;如果延迟还款,还会产生利息,这又是一笔费用。被告在调解员“耐心、诚心、热心”的劝导下,对借款有了新的认识并同意还款。

  双方达成共识后,调解员约定时间,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室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欠款7万元,并承诺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剩余20万元及利息全部偿还。本案的成功调解,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做到了“双赢”。

  本案例中,调解员认真梳理案情,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团结诚信,又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今后,同仁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也期待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