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细致入人心 合作共赢促发展
2024-08-23 11:26: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主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租赁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原告将自有门脸房租赁给被告使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租期三年,每年租金500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定支付了房屋押金,陆续支付了原告部分租金30000元。剩余租金2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拖欠至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经过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租赁门脸房系经营生活超市,因被告未及时给付原告剩余租金,原告将门脸房更换新锁,导致房屋内被告的大量日用品无法出售变现。法官了解到双方的争议点,并从被告随口一句“原告曾帮助过我”这一突破口。
主办法官约双方到场,先后让其陈述各自的困难,又引导回忆对方对自己的帮助,几轮换位思考下来,狭小的调解室逐渐变得融洽起来。经过法官的不断努力,最终原告答应将门脸房钥匙交给被告,使其超市正常经营,被告将剩余租金支付给原告,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一周后,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本案顺利化解。
下一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多种方式,不断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以便民利民、公正司法为宗旨,努力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