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路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人民法院巩乃斯法庭创新工作模式,将示范性庭审、调解引入当地旅游景区,不仅有效化解了景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更在广袤的天堂草原上增添了一道亮丽的法治风景线。
景区商户货款纠纷,示范性庭审促和解
张某多年来一直在巩乃斯经营一家蘑菇店,却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了巴某家马奶酒的货款和艾某的蘑菇款。为妥善解决矛盾解纷,法官特邀请巩乃斯管委会干部、商户代表以及当地德高望重的乡贤旁听,通过公开透明的庭审过程,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受到了游客的一致好评。
“咱们各民族一家亲,多互谦互让才能生意红火......”法官不仅依据法律条款进行调解,还巧妙融入了当地各民族的团结与互助精神,引导双方以草原儿女的宽广胸怀化解矛盾。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保障了景区商业环境的和谐有序。此次庭审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对景区内同类问题的解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巩乃斯景区商户间资金拖欠的问题很普遍,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巩乃斯法庭主动介入,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示范性庭审,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巩乃斯法庭的负责人介绍道。
随着新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托独特的地缘优势,利用派出法庭扎根巴音布鲁克草原和巩乃斯这两个横贯天山、沟通东西的旅游重镇的优势,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庭审现场搬到景区。今年以来,共开展示范性庭审10次,化解矛盾22案。
风情园承包起风波,法情并重化干戈
一起关于牧家乐风情园承包合同的纠纷案件,在和静县相关部门已向马某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马某停止风情园经营并拆除违章建筑的情况下,因马某将违法建设的风情园发包给牟某,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牟某无法经营而引发争议。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草原文化的独特性和旅游经济的特殊性,采取“背靠背”调解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马某向牟某退还风情园承包费50000元,当庭给付15000元,剩余案款年底一次付清。该案立案后仅用15天就得以化解,以庭前调解的方式,及时、高效、便捷地解决了群众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第一线的和静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深耕调解沃土,将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和为贵绘就司法新篇章。截止2024年7月,巩乃斯法庭收案210件,结案194件,其中调解148件,撤诉28件,判决2件,调(撤)率83.81%。
游客坠马致损伤,司法建议来护航
风光壮美的巩乃斯时值旅游旺季,游客谢某在巩乃斯景区体验骑马项目时,不慎从马背上摔下,造成左手腕骨骨折、左月骨骨折、左腕骨脱位,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索赔未果进而诉至法院,法庭调查发现,景区作为旅游管理者、布某作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谢某作为自身安全的 “第一责任人”,未尽到对自身安全保护的义务,故谢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景区赔偿谢某70000元,项目负责人布某赔偿谢某50000元。该案得到妥善化解后,和静县人民法院立即向巩乃斯景区管委会发出了关于规范马匹骑行项目管理的司法建议书,详细列举了景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法院的司法建议很及时,帮助我们发现管理漏洞,我们一定重视建议内容,从健全责任体系、规范经营服务、注重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骑行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培训,切实提升游客的安全体验。”景区管委会负责人收到司法建议后连声感谢。
司法建议小良方,提升社会治理大效能。今年以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管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等方面的司法建议共5份,反馈率80%。
和静县人民法院巩乃斯法庭用贴心、暖心的司法服务,精心护航草原旅游业健康发展。未来,巩乃斯法庭将继续深化司法服务创新,践行司法为民,为天堂草原“枫景”增添生动注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