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护乌江画廊
2024-08-21 10:28: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洋 杨敏 李娟
图①:法院干警在阿蓬江边销毁禁用渔具。
图②:巡河船行驶在阿蓬江上。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与两地农业农村委员会、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共八家单位,签订渝鄂边区乌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在重庆市黔江区阿蓬江边集中销毁禁用渔具、联合巡查阿蓬江,共同开展法治宣传。
乌江是长江上游的最大支流,流经湖北省和重庆市多个乡镇的阿蓬江是乌江的第一大支流。渝鄂两地达成共护乌江共识,将在建立会商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开展培训调研、加强工作联动、建立修复基地、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共同推进渝鄂边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共同打造乌江画廊,助力长江十年禁渔,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