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熬”出和解“好粥”
2024-08-22 15:45: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何镕妮 张茜茜
 

  近日,在某县调解室内,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受害者家属,向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法官郑学平连连真诚道谢:“多亏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当天就拿到了补偿款!”

  2023年4月,毕某在某县一家粥店结束晚班工作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不幸被车撞伤,后经该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交警部门认定毕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毕某亲属认定其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也答应给予赔偿,然而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23年6月,该县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的行政决定。粥店不服,于2024年3月向浠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郑学平接手案件后,迅速了解相关情况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可庭前的数次沟通均未取得成果,无奈之下只能组织开庭。庭审中,粥店代理人表示虽有赔偿意愿,但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过高;受害者家属则坚称自己只是寻求一个公道,所提数额并不过分。

  “倘若此案一判了之,粥店为避免陷入经营困境,必定会提起上诉,案件又将陷入漫长的拉锯战,而受害者家属也难以从悲伤中走出。”如何既能依法保障涉诉企业不过多承担负担,又能依法高效实现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为深入了解涉诉粥店的经营现状,找到该案矛盾争议的解决办法,承办法官前往该县实地解纷。经走访发现,粥店地理位置偏僻,经营状况萧条。粥店负责人周某声称已支付20多万元,但家属要求过高,实在难以负担。

  了解“结”之所在,化“解”才能有的放矢。经过前期沟通对接,了解到受害者家属并非不通情理。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向涉诉粥店阐明法律利弊,另一方面继续跟家属做工作:“发生的意外大家都不愿看到,但逝者已矣,生者还需继续向前。你们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不宜再拉长诉讼时间。及时达成调解协议,既是对你们家属的一种慰藉,也方便你们料理后续事宜。”

  从正午时分,到日落黄昏,在长达六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粥店负责人、受害者家属、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及其代理人,各方充分表达意见,直面核心矛盾。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粥店同意向受害者家属补偿65万元,扣除前期已支付款项,剩余款项于当日结清。

  “我们企业在当地经营多年,靠的就是诚信,经过法官的说理,我们也认识到自身的责任。这笔补偿款我们一定给!”负责人周某郑重地说道。

  协议签订后,粥店负责人在调解室内当场给付 37 万元,受害人家属主动撤回起诉。通过此次调解,既保障了涉诉企业的正常经营,避免其陷入长久的诉讼纠葛,又切实维护了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为当地营商环境的优化注入了积极且有力的司法力量。

  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促使争议双方弥合矛盾并非易事,比当事人多一些耐心,展现司法温情,这才是调解的关键所在。”在回程的路上,伴随着夕阳缓缓消失在地平线,承办法官郑学平动情说道。

责任编辑:张婧